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注: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青苗補償的價格也不同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被征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政府補償文件。《土地管理法》第47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果樹補償標準是多少1、鮮果類(包括蘋果、梨、桃、杏、柿子、棗、紅果、李子、櫻桃等) (1)盛果期樹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按該樹盛果期三年平均年產值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的4—6倍計算補償費。 (2)初果期樹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4—0.5倍計算補償費。 (3)衰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2—0.5倍計算補償費。 (4)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按初果樹年產值的0.6—0.8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樹產值的 1.0— 1.2倍計算補償;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樹年產值的 1.2— 1.5倍計算補償;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樹年產值的 1.5— 1.8倍計算補償。 (5)幼樹苗圃:按當年同種苗木市場價格補償。 2、干果類(包括核桃、板栗等) (1)盛果期樹:按該樹種盛果期三年平均產值的10—13倍計算補償費。 (2)初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2—0.5倍計算補償費。 (3)衰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3—0.5倍計算補償費。 (4)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1—0.3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3—0.4倍計算補償;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4—0.5倍計算補償;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5—0.6倍計算補償;四年以上至初果期前,按初果期樹的0.6—0.9倍計算補償。 3、葡萄 (1)盛果期樹:按葡萄盛果期三年平均產值的4—6倍計算補償費。 (2)初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4—0.6倍計算補償費。 (3)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1—0.5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3—0.4倍計算補償。 5、棚室果樹類的補償實行評估的方法。
果樹拆遷補償標準法律分析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1、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的果樹市場估價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當年的都按苗木價,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但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于規定棵數按標準計補,少于規定棵數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計補。
2、正常情況下,果樹屬經濟林木,可分四種檔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樹生長期會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國家征地補償標準林木與果樹類具體測量計算方法
1、采用果樹主干的橫斷面面積來計算果樹產量,再根據果品單價計算年產值,年產值的3倍即為該株果樹的價值,如果全園樹體大小不一,則要隨機采樣(20株以上)計算橫截面積。具體步驟是:首先用皮尺測量出樹干(距離地面20厘米左右)的周長,然后根據周長計算出橫截面積(用平方厘米表示)。在果樹價值評估時經常采用此方法。
2、另一種方法是按照幼苗期、初結果期、盛果期等果樹生長周期,每株按照一定價格大體賠償的(具體賠償標準根據樹種和省份而定)。不論采用何種方法賠償,都要經過當地果樹主管部門的評估或鑒定,一般由法院或征地部門委托鑒定才會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關于征收土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多少一、關于征收土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多少 征地補償 是指國家為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并按照被 征地 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但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水平和具體氣候地形不同,所以補償標準可能存在差別,被征收人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具體 征地補償標準 。 二、補償標準提高 2020年新修訂《土地管理法》對征地補償做了新規定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征地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征地一般指征收。 要知道國家為了共同的發展以及共同的建設,有的時候需要根據發展的需要向人民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類型以及面積等不同,其得到的補償也就不同。總的來說,為了建設更加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我們應該積極配合國家,征收需要使用的土地。
征收果樹補償標準按啥計算1、土地拆遷補償=土地種類×畝產量×該類 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種類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土地種類、稻田、專業菜地、魚塘、旱地、果園、茶園、水塘、渠、壩等 2、青苗補助費=果樹種類補償×青苗生產期標準×果園面積 a、果樹種類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藥、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樹 b、林木種類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杉樹、國外松、樟、梓、楠、稠、馬尾松、泡桐、其他喬木、其他樹木及竹類 c、青苗生產期標準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果樹類按栽種年限劃分;林木類按樹苗高度和胸徑來劃分。 d、附:水池、糞池、井、排水溝、曬坪、擋土墻護坡、圍墻、水渠、墳地等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江蘇省果樹拆遷補償標準 ,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