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的解釋》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的如下規定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第二十七條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農村搬遷戶口補償標準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被征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相關的 征地補償 文件,若有問題,可以咨詢本網站 律師 。
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一、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 云南省《云南省高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若干問題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的會議紀要》第四項第11條規定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了種農村戶籍按照城鎮標準進行 交通事故 賠償的三種情形: (一)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城鎮的合法暫住證明(暫住證)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具體包括: 1、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鎮務工、生活; 2、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不以農業收入為生活來源; 3、在城鎮連續居住并經商一年以上; 4、戶籍所在地基層組織系村民委員會,但本戶已被 征地 ,成為“失地農民”; (二)農村居民在城鎮上學,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 人身損害 ,受害人既有城鎮居民又有農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二、如何從戶口本確定城鎮居民? 首先,凡戶口薄上戶別欄注明為“非農業戶口”的為城鎮戶口,戶別欄注明為“農業戶口”或者“農業家庭戶”的為農村戶口; 其次,現在辦理的戶口薄通常戶別欄注明的是居民家庭戶,區別農村與城鎮戶口主要以“職業欄”判定: 如果職業欄注明的是“其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他職業”或“無業”為城鎮戶口。當然也有些職業欄未填,在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址欄如注明為“未征地農民農轉居”為農村戶口,“未征地農民農轉非”、“已征地農民農轉非”、“未征地轉為已征地”等情況的,為城鎮戶口。 通常情況下,如果是 農村戶口 的人要求進行賠償的話,則一般是按照當地關于對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進行,但在上述幾種情況下,規定也是可以將賠償按照城鎮的標準進行的。
哪些情形農村戶口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賠償?云南省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的《云南省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第四項第11條規定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了種農村戶籍按照城鎮標準進行交通事故賠償的三種情形:(一)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城鎮的合法暫住證明(暫住證)戶口賠償標準問題 ,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具體包括:1、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鎮務工、生活;2、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不以農業收入為生活來源;3、在城鎮連續居住并經商一年以上;4、戶籍所在地基層組織系村民委員會,但本戶已被征地,成為“失地農民”;(二)農村居民在城鎮上學,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受害人既有城鎮居民又有農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