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人在監獄服刑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應當區分具體死亡原因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根據死亡原因決定是否賠償:
如果罪犯因工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如果是罪犯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不予賠償;如果罪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不予賠償。如果因監獄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監獄法》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監獄法》第七十三條 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服刑人員在監獄死亡應該怎么賠償?服刑人員在監獄死亡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家屬有疑義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服刑人員監獄因病死亡如何賠償?如果因病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即正常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監獄不予賠償。畢竟監獄不是慈善機構。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要通過法院檢察院查明死因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再查責任。
國家對犯人非正常死亡的賠償標準有何規定?拜托各位大神需要查出死亡原因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
如果非正常死亡,賠償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前款確定的物質損害賠償金與按照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服刑人員死亡有什么賠償服刑人員死亡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我國《監獄法》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第七十三條 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作出如下處理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
1、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參照國家關于職工保險的有關規定予以被償。
2、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
3、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
4、、 因監獄、看守所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服刑人員在監獄死亡如何處理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實踐中應當區分情況處理監獄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賠償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參照國家關于職工保險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如果是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如果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看守所不予賠(補)償;如果是因監獄、看守所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七十三條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