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一) 山東 房屋拆遷補償 標準如下: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 征地 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 征地補償 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021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021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21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021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21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21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因此,山東省 拆遷補償 標準2021的主要內容可以依據上述。
農村房屋補償標準(1)被征地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的村或者村民小組撤銷建制的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等價值的產權房進行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山東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方案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操作實務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違章建筑外,應以實際為準。
補償安置的時間界點:
1,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協商議定;
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均不予補償。
4,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
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拆遷房屋其青島山東頭村拆遷補償標準 他補償項目:
律師應了解并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并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農村房屋評估的律師操作指引
1,當事人經協商對被拆遷房屋價格達不成一致時,律師應提醒委托人及時聘請評估機構依法評估。
2,房屋重置價格,是指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重新建造與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房屋的正常價格。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不包括房屋的裝飾價值。房屋裝飾應單獨出具評估報告。
3,估價時點為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4,居住房屋只評估單價,非居住房屋評估總價。
5,評估報告:估價機構應按《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規定格式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由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名,經估價機構審核并加蓋機構公章。
對附屬物、在建工程、臨時建筑的評估律師操作指引
1,附著物評估:按照省、市級政府發布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和當地實際情況進行。
2,在建工程評估:一般應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在建工程評估以政府管理部門批準的用途、參數或規劃設計方案等為依據,工程建設進度以政府管理部門通知停工時的狀態為準。
3,臨時建筑評估: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評估其建筑物殘值。
應進行必要的協助評估
凡房屋拆遷評估中涉及原始成本、機電設備、工程造價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估價機構可委托有資格從事該類業務的機構協助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