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一、交通事故一年多都沒有處理怎么辦
1、交通事故一年多都沒有處理會因超過時效而無法再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因此,如果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可能得不到賠償。對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交通事故處理需要哪些資料
去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需要的資料和證件如下:
1、當事人的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來歷證明、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
2、傷害事故前收入證明;
3、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
出車禍法院判決書下來半年了,保險公司就是不給賠付,該怎么辦如果車禍導致保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但保險公司拒不承擔責任的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由法院聯系保險公司強制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賠付責任。如果沒有判決保險公司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則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付的。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或財產損失,經過定責后明確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一般是先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則由商業第三者險按保險合同的約定予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責任方賠償。如果法院已經判決了承擔主體和承擔范圍及金額,而應該承擔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經過強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相關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而且對于金錢給付的情形,還可以主張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果車禍導致保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但保險公司拒不承擔責任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聯系保險公司強制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賠付責任。如果沒有判決保險公司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則保險公司可以拒絕向其賠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交通案子時間半年沒處理完,上訴法院還能看見當時交通監控嗎?可以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但是只能看到沒處理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的交通監控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如果想看已經處理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了的交通監控就看不到了,因為處理后的交通監控都會更新,更新后就看不到了。如果沒處理的就會一直保存,直到處理成功以后才會看不到交通監控的。
交通事故,肇事者一直不處理怎么辦肇事者不處理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保留好與交通事故有關的各種證據以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先與肇事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請問交通事故案子移交到檢察院6個月了還未處理是為什么?是隨便拖多久都可以嗎?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嗎?是取保候審還是羈押在看守所呢?如果是羈押在看守所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那是有嚴格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的辦案期限的,應該不會這么長時間。如果是取保候審,那取保候審的期限是12個月,一般在這期間起訴了就可以。
法院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的規定法院交通事故處理期限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的規定
交通事故通常是先經過雙方協商處理的,協商不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了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那么,法院對于交通事故的處理就會涉及到期限的問題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 法院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的規定 交通事故到法院半年未處理 ?接下來由我詳細為您介紹!
一、法院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的規定
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
交通事故的審理期限:一審普通程序為6個月。
一審簡易程序為3個月。
如果構成傷殘的,當事人申請傷殘鑒定的時間:顱腦類傷殘:治療終結后6個月(鑒定的期限不計入審限)。其他身體部位受傷:治療終結后3個月。
上訴期:自收到判決書后15日內。
二審的審理期限:普通程序3個月。
二審的審理期限:簡易程序1.5個月。
申請執行的期限:自判決(調解書)生效后2年內。
執行案件的審限:自立執行案后6個月。
二、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要注意什么
1、明確賠償主體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錯誤,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和保險公司。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一并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應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2、準備好充分的證據
案件起訴至法院時,對主張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訴訟請求的證據應當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農村戶口受害人,在主張“同命同價”時,更應注意相應證據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確實可信,不至于在開庭或證據交換時手忙腳亂,錯失“戰機”。
3、合理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少數受害人在起訴時,喜歡“漫天要價”,不考慮法律的具體規定,將應當賠的和不應當賠的一并列在民事訴狀中。甚至認為,自己“坐地起價”,就是為了應對肇事方“就地還錢”和“隨意砍價”,“漫天要價”是為了給以后可能出現的調解留出“討價還價”的空間,否則,對自己不利,對談判不利。
三、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 事故責任劃分 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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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交通事故處理期限的規定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