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工廠辭退員工的賠償如下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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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被公司辭退應該怎么賠償?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如下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被廠里辭退會有什么賠償被廠里辭退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的賠償情形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1、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單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2、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
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辭退的,沒有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廠上班被辭退有賠償嗎法律分析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是有經濟補償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如果遇到用人單位無故被辭退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的情況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建議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被工廠辭退具體要怎么賠償1、勞動者被工廠違法辭退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工廠需要按雙倍的 經濟補償標準 來給予其賠償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即勞動者在工廠每工作一年的,工廠要賠償其二個月的工資;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到半年的,則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公司裁員辭退怎么賠償如果無過錯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的年限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按一年計算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如果被工廠辭退有什么賠償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五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企業辭退員工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如果勞動者存在過錯,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