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獲賠54萬!
>案情簡介
>2021年8月某日,肇事司機王某某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北京市大興區安采路與馬朱路交叉路口時發生交通事故將劉先生撞傷,造成劉先生連車帶人摔倒受傷。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交通支隊青云店大隊進行了事故責任認定,王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先生無責任。經查,王某某駕駛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和100萬商業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事故發生后,劉先生被送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進行救治。經醫院診斷,此次事故造成劉先生肱骨遠端骨折(右)等多處受傷,經鑒定劉先生傷情構成十級傷殘。因生活的拮據以及還有老人需要贍養,劉先生的經濟條件不足以支付后續的治療費,因此僅住院治療9天就回到家中休養。
>辦案經過
>2021年9月,劉先生通過朋友介紹委托了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全權代理此案。元甲律師在接案后立刻成立了專案組、全面了解案情,指導劉先生家屬準備證據材料、確定解決方案、與保險公司談和解等工作。2022年2月,在元甲鑒定專員的陪同下,劉先生到鑒定機構做了傷殘鑒定,2022年3月28日,收到鑒定意見書,劉先生的傷情被評定為十級傷殘。
>拿到鑒定結論后元甲律師多次聯系保險公司談和解,但是由于劉先生的母親和妻子都有殘疾證,被扶養人生活費的金額與保險公司談的差距較大,而且兒子和女兒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只給我方主張金額的一半。
>為了使劉先生的利益最大化,元甲律師把案件迅速立到了法院,由于元甲律師團隊提前準備好了全部的證據材料,無一遺漏,并且憑借優秀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庭審經驗,使得本案開庭進行得非常順利!
>2022年11月21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支持了劉先生的絕大部分訴訟請求,僅被扶養人生活費就有23萬余元,傷殘賠償金15萬余元,再加上其他賠償總共判了54萬6千余元。劉先生拿到判決后對結果很滿意,并在專案組微信群對元甲律師團隊表達了感謝。
>律師小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一審判決劉先生非常滿意沒有提出上訴,支持了傷者妻子那部分被扶養人生活費,兒子和女兒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本由妻子一方應承擔的部分沒有扣除,被扶養人生活費一項得到了全額支持!
>案例來源: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