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一、在醫院做聽力殘疾鑒定怎么做
1、做聽力殘疾鑒定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的時候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先到醫院的耳鼻喉科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或者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純音測聽,如果醫院有條件,還可以做聽覺誘發電位的診斷。根據診斷結果來判斷聽力殘疾。
2、法律依據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二、聽力工傷傷殘鑒定標準是什么
聽力工傷傷殘鑒定標準包括:
1、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的傷殘等級才可以鑒定為10級,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
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進而獲得傷殘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聽力傷殘等級鑒定的相關規定如上。
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一、辦理聽力殘疾證需要什么資料
1、辦殘疾證要準備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的資料如下:
(1)申領人身份證、戶口本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
(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后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后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復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的合法憑證,是殘疾人依法享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殘疾評定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以下簡稱殘疾標準)。
二、辦理殘疾證的流程是什么
辦理殘疾證的流程如下:
1、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確保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2、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的相關證明進行檢查;
3、評殘工作每月安排一次,具體時間、地點由各縣級殘聯確定;
4、對于行動極其困難、不能出門評定的肢體殘疾申領人可申請上門評殘,具體時間由各縣級殘聯自行確定。
辦殘疾證去醫院鑒定的程序是什么辦殘疾證去醫院鑒定的程序是什么如下:
第一步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請帶齊以下資料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去行政大廳殘聯窗口填表申請。
1、二寸白底彩照4張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印)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
3、戶口本復印件一份,要求本人和監護人印到一頁上。
4、凡腦梗致殘和言語鑒定的需要帶病例一份。
5、到期換證或級別變更需要帶上老證。
第二步:帶殘疾人本人到人民醫院醫務科參加鑒定。
頭受傷聽力下降怎做殘疾評定是怎么個流程申請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如實填寫相干信息。
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干手續后聽力殘疾醫院鑒定流程 ,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并將申請表中相干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填寫虛偽信息者不予受理。
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于殘疾特性顯明,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性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 3 人聯合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效果。
初審、填發: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干材料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效果進行初審,并將評定表相干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信息虛偽或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效果不吻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對于殘疾特性顯明,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縣級殘聯直接填寫評定表者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效果吻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效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干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縣級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審核、批準、備案: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效果、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于不吻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初審意見錯誤或不明確及其他不吻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準。對于吻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受理、初審意見精確并吻合程序規定者,予以批準。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干檔案資料。
發放、備案:縣級殘聯發放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干檔案資料。7、領取、保存:申請人到縣級殘聯領取經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本人保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干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