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殘疾分為視力、聽力、言疾、肢體、智力、精神和多重殘疾。因身體結構、功能的損害及個體活動受限與參與的局限性稱之為殘疾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在精神、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障礙,全部或部分喪失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為殘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殘疾人分類分級標準一、視力殘疾
視力殘疾包括盲和低視力兩類。
1、盲
一級盲: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低于0.02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
二級盲: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于 0.02,而低 0.05或視野半徑小于10度
2、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于0.05,而低于0.1。
二級低視力: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于0.1,而低于0.3。
二、聽力語言殘疾
聽力語言殘疾包括:
a.聽力和語言功能完全喪失(即聾又啞);
b.聽力喪失而能說話或構音不清(聾而不啞);
c.單純語言障礙,包括失語、尖音、構音不清或嚴重口吃。
聽力殘疾分為聾和重聽兩類(表1-2)。
1、聾一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于或等于91分貝(dB,聽力級,下同)
二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于71分貝,等于或小于90分貝。
2、重聽一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于56分貝,等于或小平70分貝。
二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于41分貝,等于或小于55分貝。
3、單純的語言殘疾不分級
類別級別聽力損失程度
聾一級聾≥91dB
二級聾90-71dB
重聽一級重聽70-56dB
二級重聽55-41dB
三、智力殘疾
為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了便于與國際資料相比較,參照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的智力殘疾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適應行為極差,面容明顯呆滯,終生生活全部需要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他人照料,引動感覺功能極差,如通過訓練,僅在下肢、手及頜的運動方面有所反應
二級智力殘疾(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間,適應行為差,即使經過訓練,生活能力也很難達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運動、語言發育差,與人交往能力差。
三級智力殘疾
(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與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達到部分自理,能作簡單的家務勞動,具有初步的衛生和安全知識,但是閱讀和計算能力差,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只能以簡單方式與人交往。
四級智力殘疾
(輕度) IQ值在50-70或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當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擔一般的家務勞動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創造性,一般在指導下能適應社會,經過特殊教育可以獲得一定的閱讀和計算能力,對周圍環境有較好的辨別能力,能比較恰當地與人交往。
四、肢體殘疾
肢體殘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外傷、病變而截除或先天性殘缺;
②上肢或下肢因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③脊椎因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④中樞、周圍神經因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從人體運動系統有幾處殘疾,致殘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礙程度綜合考慮,并以功能障礙為主來劃分肢體殘疾的等級。
一級
a. 四肢癱瘓、下肢截癱,雙髖關節無自主活動能力;偏癱,單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b.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單全臂(或全腿)和雙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雙全臂(或雙全腿)截肢或缺肢。
c.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二級
a. 偏癱或雙下肢截癱,殘肢僅保留少許功能。
b. 雙上肢(上臂或前臂)或雙大腿截肢或缺肢;單全腿(或全臂)和單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c.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級
a.雙小腿截肢或缺肢,單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b. 一肢功能重度障礙,兩肢功能中度障礙。
c. 雙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四級
a.單小腿截肢或缺肢。
b.一肢功能重度障礙;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c.脊椎(包括頸椎)強直;駝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側凸大于45度。
d.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大于5厘米。
e.單側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損。
以下情況不屬于肢體殘疾范圍: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3) 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小于5厘米者。
(4) 小于70度的駝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側凸。
五、精神殘疾
精神殘疾包括:
①腦器質性、軀體疾病伴發精神障礙;
②中毒性精神障礙,包括藥物、酒精依賴;
③精神分裂癥;
④情感性、偏執性、反應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發育障礙等造成的殘疾。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所列10個問題的評分來劃分精神殘疾的登記:
一級(極重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3個或3個以上問題被評為"2分"的。
二級(重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2個問題被評為"2分"的。
三級(中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只有1個問題被評為"2分"的。
四級(輕度)《社會功能缺陷篩選表》10個問題中,有2個或2個以上問題被評為"1分"的。
擴展資料
殘疾人福利
1、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拓殘疾人就業門路,擴大就業范圍,提供就業機會,保障殘疾人的工作權利和自我實現的權利;
2、大力發展殘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殘疾人的文化素質和自立能力;
3、開展立法、宣傳和教育,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和提供特殊保護,呼吁社會尊重、關心和幫助殘疾人;
4、興辦殘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娛樂活動的設施及器材的生產;
5、在社會事業的各個領域盡可能地為殘疾人提供方便條件,等等。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和維護社會成員一定的生活質量,滿足其物質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會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設施和相應的服務。殘疾人福利是社會福利的一個重要項目。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殘疾人
世界衛生組織將殘疾人分為幾個層次殘疾( Disability)是指由于疾病、意外傷害等各種原因所致的人體解剖、生理功能的異常和/或缺失,從而導致部分或全部喪失正常人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能力,無法擔負其日常生活和社會職能。根據1980年世界衛生組織出版的《國際殘損、殘疾和殘障分類》(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Disability and Handicap,簡稱ICIDH),將殘疾分為殘損、殘疾和殘障三種。
1.病損或殘損( Impairment)
是指由于各種原因所致的人的生理、心理和解剖結構的部位受到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了損害。包括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智力病損、心理病損、語言病損、聽力病損、視力病損、內臟病損及畸形等。這是殘疾發生、發展過程中的第一步。它可以進一步發展為失能,也可以直接導致殘障。它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暫時的。
2.失能或殘疾( Disability)
是指由于病損或某些疾病所造成的人體某些功能的降低以致影響到不能以正常的方式從事正常范圍的個人日常生活活動。包括:行為失能、語言失能、運動失能及各種活動失能。這是殘疾發生、發展的第二步,它可以進一步發展為殘障。但同樣,如能得到積極的治療與康復,這個階段的殘疾也具有雙向性,既可進一步發展,也可康復。
3.殘障( Handicap)
是指由于病損或失能而導致個人參與正常社會生活活動的障礙,甚至影響社會功能的正常發揮。包括:識別殘障(無法辨別人、地、時)、軀體殘障(無法活動不能自理)、運動殘障、職業殘障、社交活動殘障、經濟自給殘障等等,是殘疾發展的不良結局。此時社會、家庭和環境對殘障的影響很大,良好的社會一家庭支持、系統合理的康復治療將可以減輕殘障的程度。
ICIDH這個定義對疾病的后果進行了描述和分類,并描述了一般殘疾由殘損到殘疾,再到殘障的發生、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恰當的殘疾預防與康復工作將可以促使殘疾向好的方向轉化,因此,它為殘疾預防和康復提供了一個指導性框架。
然而,隨著衛生保健事業的發展和國際殘疾人活動的開展,人們對殘損以及由此而產生的社會生活的變化有了新的認識。隨著人口的老齡化,衛生保健系統不斷改善服務。衛生保健的重點從急性、傳染性疾病轉移到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醫療服務的重點從治療轉移到保健,并以提高處于疾病狀態的人們的生活質量為目的。原有的有關殘損、殘疾與殘障等模式不能滿足衛生與康復事業發展的需要。1996年,WHO制訂了新的殘疾分類系統,稱為《國際殘損、活動和參與分類》(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Activity and Participation,為了保持與《國際殘損、殘疾和殘障分類》的連續性,將其簡稱為ICIDH -2)。ICF根據在身體、個體和社會水平的健康狀態所發生的功能變化及出現的異常,對健康狀態的結果分類提供了參考性的理論框架。ICF不僅僅是對疾病、障礙或損傷進行分類,而且可用于診斷殘疾性( disablement)和殘疾的原因,從而為制定針對性的殘疾預防措施提供參考。
殘疾人的種類殘疾人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七類。
2011年時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我國中殘聯已將侏儒癥加入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了《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的肢體殘疾類別中,身高在130cm以下的成年人為肢體殘疾四級。
擴展資料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
1、視力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他療法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舶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成共他活動。
2、聽力殘疾:是指出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經治療1年以上不愈者)。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促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
3、言語殘疾: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治療1年以上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文往活動。言語殘次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流兩類。
4、智力殘疾:指人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顯示出適應性障礙。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于各種有害因素導致的智力發育低下國際殘疾分類包括哪些 ;智力發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損害或老年期的智力衰退導致的癡呆。
5、肢體殘疾:是指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6、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疾病患者患病(病情)持續1年以上末痊愈,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