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解答交通事故復議后維持原判如果當事人不服的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復議后維持原判怎么辦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當事人如果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交通事故復議后還不服怎么辦交通事故后警方來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了現場進行鑒定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一些事故的當事人被警方當做是主要責任者。當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了主要的責任者就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等等,一些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于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不滿意會申請復議,復議之后還不服。跟著我一起來議論下。
交通事故復議后還不服怎么辦
對初步的認定不服,可以復議,但對復議不滿再復議的的意義都不大的,結果也一樣。
建議盡量爭取賠償。可以協 商 調解,盡量達成一致。
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復核
第71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72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第73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第74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第75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采取其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他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76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交通事故后又復議還不服的話,當事人可以第一時間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直接去起訴來幫助自己維權。對于交通事故復議后還不服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處理相關的糾紛的時候,你可以找上的律師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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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復議后還不服如何處理根據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公民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不能申請復議,但可以申請復核,而復核只能申請一次。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監督或者提出申訴。具體內容如下:1、申請監督。(1)申請督察部門督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督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2)申請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監督。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2、提出信訪。根據相關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有權提出信訪事項;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正確、有效地進行處理。因此,依照信訪程序,可對交巡警大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依法向其提出信訪,請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信訪條例》規定,對案件進行復查、復議。3、依法申訴。根據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對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的成因分析和當事人的責任不服,認為被申訴人沒有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事故調查,所作的認定,違背事故事實和法律規定,應向政府機關申訴撤銷被申訴人的原錯誤認定;并依照事實和法律客觀認定事故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督察,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事故我負主責,對方復議成功了,我全責,我還可以復議嗎?不可以了。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規定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同一事故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后的結果不服怎么辦?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提出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了復議。對復議結果還是不服。那么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銷交警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裁定重新劃分責任。最后以法院交通事故復議成功之后怎么辦 的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