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一般刑事拘留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時間是在十四日以內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最多不超過三十七日。打架致對方輕傷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已經涉嫌犯罪,當事被抓后屬于刑事拘留。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偵查一般應在三日以內向檢察院申請批捕,特殊情況下申請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四日,而檢察院則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準逮捕,這樣刑事拘留的時間為十四日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如果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則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共三十七日。
因為打架把對方打傷,已經被拘留,一般要拘留多少天?會判刑嗎一般情況下會先進行拘留15日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在15日之內進行傷情鑒定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話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那么會被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理,最終會被判刑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
打架把人打的頭破血流法律怎么判?如果達到對方頭破流血致輕傷以上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話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那么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要依法判刑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犯本罪的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還要處罰金。除此之外還要付一定的民事責任,要對受害者給予一定的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分析
故意傷害罪,指的是行為人故意且非法損害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要構成犯罪要滿足構成要件和責任形式,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本罪的構成要件內容為傷害他人身體,其中的傷害指的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其次是責任形式,要成立故意傷害罪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傷害的故意,也就是說對于傷害結果具有認識和希望或放任的態度。犯本罪的要受到刑事處罰,在實際量刑的時候可以根據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一人受輕傷的話,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一人重傷的,那么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最后如果是用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實際的案件中可以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受害者的傷害后果、傷殘等級、犯罪分子的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以此來確定基準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兩人吵架一時沖動把對方打成重傷腦出血自己報案在派出所要刑拘多久1、刑事拘留最長不能超過三十七天就要提請檢察院批捕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逮捕后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3、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4、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四條 【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3)《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六條 【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4)《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七條 【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打人一般拘留幾天打人一般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情節輕微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的,處5日以下。一般的打架事件打架者雙方可自行和解,可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就可能被刑事拘留。打人拘留幾天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如下:
1、如果是將打架把頭打出血一般拘留幾天 他人打傷,經法醫鑒定傷情達輕傷或重傷的,打人者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右由公安機關予以刑事拘留;
2、如果沒有構成犯罪的,則一般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情節較輕的,則可處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