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犯罪分子打架致人傷殘是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的。量刑主要以被害人的傷情鑒定為依據,如果對被害人造成輕傷,犯罪分子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被害人重傷,犯罪分子將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被殘忍手段造成嚴重殘疾的,犯罪分子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輕傷一級怎么判故意傷害輕傷一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他人身體的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致人重傷的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輕傷以下處拘留或者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有哪些?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的傷殘狀況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一級(100%)傷殘程度最重,其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他依次遞減,每級相差10%,十級最輕(10%)。 (1)一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別嚴重障礙,并導致受傷人員的活動能力喪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2)二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頭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嚴重障礙,并導致受傷人員的各種活動受限,日常生活隨時需要有人幫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頭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較嚴重的障礙,并使受傷人員不能完全獨立,需經常有人監護以及明顯的職業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級傷殘 評定標準與三級傷殘的評定標準在損傷種類方面基本一致,但規定的受傷人員的傷情種類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礙的程度較三級低,而且受傷人員傷殘等級劃分依據也不一致。 (5)五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以及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的需要幫助,以及不能勝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的需要幫助,以及不能勝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會交往受約束等危害后果。 (9)九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較輕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級傷殘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輕微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一級傷殘是什么程度一級傷殘程度如下: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
a、植物狀態;
b、極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級傷殘造成后果 ,全靠別人幫助;
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嚴重廣泛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心功不全,心功W級;
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體損傷致三肢以上缺失或三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以上。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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