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誰主張鑒定就由誰承擔。委托人或者委托人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對方當事人。鑒定費用的繳納以誰委托誰繳納為原則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不繳納鑒定費用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拒絕鑒定。同時,費用承擔也與鑒定結果與判決結果有關,如果鑒定結果顯示對方當事人存在過錯,并且對方當事人對委托人負有賠償責任,則可以請求其返還鑒定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鑒定費用由誰承擔的法律依據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規定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鑒定費用已不再屬于訴訟費用范圍。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6條中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訴訟費用包括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一)案件受理費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痹谠摋l中,法律以概括的列舉方式將訴訟費用的范圍給以明確。在該《辦法》中事實上已將鑒定費用排除在訴訟費用之外。這一點,與原《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顯然不同。同時,《訴訟費交納辦法》在第12條又進一步明確“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因此,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9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的規定,申請人申請鑒定所支付的鑒定費依法應由申請人自己承擔,而無論勝訴與否。
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在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我國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交通事故的評估費用根據誰主張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誰舉證的民事訴訟法原則,由舉證方承擔,一般是訴訟中的原告。
但是交通事故的評估費用最后由訴訟中敗訴的一方進行承擔。
我國法律對該爭議問題的規定是要符合公平和正義且合理的。因此,有需要進行交通事故評估的應當提前了解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個人施工 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乙方承擔。根據先關政策顯示:
1、因為措施費中有一個測量放線、定位復測、檢測試驗費就包括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費用,
2、無論投標報價還是按定額結算均要考慮此費用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有一些特殊要由甲方支付,比如人工地基檢測費由甲方支付結算時的工程發生電費是否計取差價,這要合同采用什么結算方式
3、如果是以定額按實結算,這主要看合同是約定,如果合同沒約定,就應給補差價。
司法鑒定費用誰承擔?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鑒定費用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收費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國家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的有關規定。司法鑒定的鑒定費仍然是按照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因此,最終的鑒定費用的承擔還是與鑒定結果相關系的。按照我國司法鑒定規則的規定,經過鑒定,屬于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行為、造成醫療損害結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按照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比例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說,誰提出做司法鑒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鑒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鑒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用。如果經過鑒定醫療機構沒有過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的,誰提出的司法鑒定申請,誰負責承擔鑒定費用。如果是醫療機構提出的申請的,由醫療機構承擔,由患者及其家屬提出的申請的,由患者及其家屬承擔。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托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