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了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規定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
工傷事故發生時傷害結果尚未實際發生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工傷職工在傷害結果實際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不屬于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要在受到工傷三十日之內起提出工傷認定,工傷鑒定申請如果距受工傷之日超過一年,則無法再就一年前的傷勢申請工傷鑒定。
超過一年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超過一年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一般不能申請認定工傷。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而職工一方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內。超過上述期限的,一般不能再提出申請。工傷一年后不能做工傷認定。
超過一年的無法進行申請鑒定處理,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傷害或確診為職業病后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有權在發生工傷后第31天至1年內的時間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什么材料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問題所述,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了,所以我建議工傷之后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并申請提交相關的材料說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還能鑒定嗎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一般不可以做鑒定。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這里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應當包括工傷事故導致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傷害結果實際發生之日。工傷事故發生時傷害結果尚未實際發生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工傷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職工在傷害結果實際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屬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報工傷后什么時候可以去評殘報工傷后在認定為工傷后一年之內都可以去評殘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也就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后一年之內做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鑒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鑒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鑒定等級越有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已經一年了,還可以評殘嗎?有時間限制嗎?工傷評殘沒有詳細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規定時限。《工傷保險條例》只是要求傷情穩定可以評殘,再就沒有具體規定,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就是說過了12個月應該評殘。但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需延長的,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經過鑒定延長停工留薪期,那么1年后可以鑒定。實際操作中,有的地方規定鋼板取出后才可做鑒定等級。有的地方干脆是什么時候來申請鑒定都可。因此,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你可以去申請鑒定。具體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鑒定中心)什么態度。
一、不能進行評殘了,你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時效,已經過了鑒定的期限一年之內,除非你有特殊情況或者能證明這期間一直在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一直在通過司法途徑在解決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工傷認定嗎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工傷鑒定是在工傷認定之后的程序,工傷認定決定作出后,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申請工傷鑒定的時候需要準備《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以及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資料,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查資料后會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然后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如果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擴展資料工傷一年多了還能評殘嗎 :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