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殘
因公致殘是指在執行公務中致殘。因公犧牲是指在執行公務中犧牲,其具體范圍是:(1)在執行任務和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責任或無法抗拒因公致殘 的意外事故死亡的因公致殘 ;(2)因戰致殘醫療終結評殘發證一年后因傷口復發死亡的因公致殘 ;(3)因公致殘醫療終結評殘發證后因傷口復發死亡的;(4)因患職業病死亡的;(5)在執行任務中因病猝然死亡的。
工傷殘疾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工傷傷殘認定,根據傷殘的程度分為一到十級傷殘等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到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符合評殘標準五級到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符合評殘標準七級到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等級越靠前,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越高,通過勞動維持生活水平的能力就越低,得到的工傷賠償就越多。
因此,工傷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視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總結:先要鑒定傷殘等級,工傷傷殘鑒定結論下來之后,向所在地勞動部門提交申請資料(一般有工傷認定書,傷殘鑒定報告,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帳號等)申請工傷待遇,待工傷保險基金審核之后,就會收到傷殘待遇的。
法律依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一)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勞動能力完全喪失,日常生活需要專人照顧的,為特等:
1.三肢以上部分失去(自腕、踝關節以上)或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2.兩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裝假肢;
3.脊髓或脊神經受傷致兩上肢完全癱瘓,或兩下肢完全癱瘓且伴有大小便失禁;
4.髖、膝、肩、肘關節中四個以上強直,功能完全喪失;
5.具有一等兩種殘情或具有一等的和二等甲級的各一種殘情;
6.患有國家規定的職業病,相當上列殘情的。
什么是因公致殘答因公致殘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公發[1996]18號)、《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1997]國安發(人)5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撫恤辦法》(法發[1998]6號)、《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撫恤辦法》(司發通[1999]131號)因公致殘 :因公致殘 :1、在從事訓練、值勤等任務和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責任和無法抗拒的意外傷殘的;2、在維護社會治安因公致殘 ,搶救保護人民生命、國家和集體財產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財產中致殘;3、因患職業病致殘的。因醫療事故致殘的,也按因公致殘對待。
公務員因公致殘適用什么評殘標準?一、公務員因公致殘適用什么評殘標準
1、公務員因公致殘可根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評定殘疾等級。申請人應當在因戰因公負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3年內提出申請。公務員因公致殘因公致殘 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傷殘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
2、法律依據因公致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保險待遇。
公務員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
第八十四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二、公務員有哪些福利待遇
公務員有以下福利待遇因公致殘 :
1、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等因公致殘 ;
2、現行福利制度包括主要包括工時制度、探親制度、年休假制度、產假制度、福利費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補貼和交通費補貼等制度。
公務員因公致殘的待遇公務員因公致殘因公致殘 的因公致殘 ,享受國家規定的傷殘待遇具體要看幾級傷殘。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的享受不低于傷殘津貼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因公致殘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因公致殘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因公傷殘怎樣賠償?因公傷殘賠償標準因公致殘 :一級傷殘因公致殘 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因公致殘 ,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
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這種情況屬于六級傷殘。
六級傷殘鑒定標準:
1、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因公致殘 ;
2、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4、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五級、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擴展資料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鑒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賠償標準
職工因公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對其勞動關系怎么處理?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擴展資料因公致殘 :
注意事項因公致殘 :
對于傷殘五到十級的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有義務根據工傷職工身體傷殘的具體情況及被傷害的心理狀態,適當安排原工作或另行安排新工作,或者適當減輕工作量,當然安排的工作應當是工傷職工適任的,不能安排工傷職工難以從事的工作,從而借機進行變相逼迫工傷職工辭職或勸退。
用人單位強行變更工傷職工的工作崗位顯然是不合適的,應該征詢工傷職工的意見,并與工傷職工協商安排工作,是否難以安排取決于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主客觀的實際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因公致殘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一至四級工傷職工 養老可領取社保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