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是怎樣的呢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請跟來看一下。九級傷殘賠償: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四)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五)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七)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的傷殘賠償金申請條件是什么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2022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明細表在工作中因工受傷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的職工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職工在工作時間或是工作場所因工受傷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經當地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待遇。工傷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護理費用,伙食費用、傷殘賠償費用等。
十級傷殘是工傷等級鑒定中最輕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的,一次性發給本人7個月工資的賠償。這個賠償標準在所有的工傷等級賠償中也是最低的。比如本人的工資為每月5000元,那么所獲得的十級傷殘賠償就是35000元,如果本人的工資是每月1萬元,那么就可以獲得7萬元的賠償。決定賠償金額的高低,還是看本人的工資高低來確定。
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十級傷殘的賠償金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十級傷殘的賠償金需要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來支付。如果十級工傷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或是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保險基金還要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用于后續的治療。用人單位要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于解決沒有就業期間的生活費用補償。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各地的規定不完全統一,按照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十級傷殘可以享受4個月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工傷鑒定怎么申請賠償金?一、申請 工傷認定 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傷鑒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 身份證 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證明。 二、具體流程: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 工傷事故 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 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社保 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 傷殘等級 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 勞動能力鑒定 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 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 勞動仲裁法 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訟 解決。對 一審 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二審 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 申訴 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骨折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工傷骨折賠償標準:
一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7個月
二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5個月
三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3個月
四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1個月
五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8個月
六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6個月
七級殘傷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3個月
一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骨折工傷賠償步驟如下: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手上被認定為因工受傷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醫藥費由人單位全額墊付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有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發放
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二、傷殘鑒定如下:
因工傷致殘的,需要工傷認定書
醫療診斷說明書
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身份證明材料
其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總之,骨折工傷賠償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發放;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工傷鑒定已經出來了,領取賠償金需要哪些材料證明工傷鑒定已經出來了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領取賠償金需要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傷殘賠償金申請表 ;
2、勞動能力結論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市職工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審批表2份;
4、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撥付審批表2份;
5、市工傷保險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審批表2份;
6、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清單明細2份;
7、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收據原件;
8、病情證明原件、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2份;
9、住院費用清單、醫療機構門診費用收據原件;
10、勞動能力鑒定費票據原件;
11、勞動能力鑒定檢查費票據原件;
1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單位記賬憑證;
13、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憑證;
14、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復印件;
15、身份證復印件多份。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