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根據相關標準,肋骨骨折(完全性骨折)兩處以上,可定為輕傷二級。致人輕傷,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相關法條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
一、《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5.6.4 輕傷二級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傷殘鑒定在線法醫咨詢?傷殘鑒定請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手缺失和喪失功能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的計算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其中末節和近節指節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其中末節指節占8%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中節指節占7%,近節指節占3%;無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節指節占4%,中節指節占3%,近節指節占2%。
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標準中,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面累加計算的結果。
工傷鑒定標準:
(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三級或三肢癱肌力二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咨詢肯定是10級的
不過具體還是要根據醫療機構的鑒定結果
建議立即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工傷認定 只有認定了工傷 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
才能申請傷殘鑒定。享受 工傷待遇。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 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法醫傷殘鑒定咨詢在線問答 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估計難以評定傷殘等級。具體咨詢 當地 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賠償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 第29條第3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2、要求: 住院期間。(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1、標準: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 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二)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五級、 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六)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七級 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 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 8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 6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七級、八級、九級、十級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