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一、四級 傷殘鑒定標準 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體 輕微傷 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鑒定標準》、《人體 重傷鑒定標準 》、《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試行)》、《職工 工傷 與 職業病 致殘程度鑒定》等 法規 評定。符合四級傷殘鑒定標準有: 1)中度智能損傷;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單肢癱肌力≤2級; 4)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5)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 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 7)面部中度毀容; 8)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 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 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12)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13)一側膝以上缺失; 14)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15)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 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30cm2; 22)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30cm2; 23)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24)面頰部洞穿性缺損>30cm2; 25)雙側完全性面癱; 26)一側全肺切除術; 27)雙側肺葉切除術; 28)肺葉切除后并胸廓成形術后; 29)肺葉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后; 30)一側肺移植術; 二、工傷 醫療費用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享受因工醫療待遇,這些費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 醫療費 、藥費等,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支付。但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醫療機構搶救。在非協議醫療機構急救的,脫離危險后應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醫治。異地發生事故傷害在外地醫療機構救治的,經急救脫離危險后應轉入本市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工需要進行康復性治療的,須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并報經辦機構確認。 傷殘鑒定標準是根據當事人身體殘疾的嚴重程度來進行鑒定區分的,法律規定的標準有一到十級。需要注意的是,傷害鑒定并沒有統一的量化標準,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結合傷殘鑒定標準來逐個分析鑒定,并且不同的群體也有不同的鑒定標準。
四級傷殘標準四級傷殘標準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一般情況下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四級傷殘標準有: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間或需要幫助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2.各種活動受限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3.職業種類受限;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此外,四級傷殘標準還包括:1、中度智能損傷;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3、單肢癱肌力≤2級;4、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5、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7、面部中度毀容;8、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12、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13、一側膝以上缺失;14、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15、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20cm2(注:2為平方);22、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cm2(注:2為平方)23、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24、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cm2(注:2為平方);25、雙側完全性面癱;26、一側全肺切除術;27、雙側肺葉切除術;28、肺葉切除后并胸廓成形術后;29、肺葉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后;30、一側肺移植術;31、心瓣膜置換術后;32、心功能不全二級;33、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34、全胃切除;35、胰頭、十二指腸切除;36、小腸切除3/4;37、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38、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39、外傷后肛門排便重度障礙或失禁;40、肝切除2/3;41、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42、膽道損傷致肝功能中度損害;43、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44、腎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45、輸尿管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46、永久性膀胱造瘺;47、重度排尿障礙;48、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49、尿道狹窄,需定期行擴張術;50、雙側腎上腺缺損;51、未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52、塵肺II期;53、塵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中度低氧血癥;54、塵肺Ⅰ期伴活動性肺結核;55、病態竇房結綜合征(需安裝起搏器者);56、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57、免疫功能明顯減退。
傷殘鑒定4級標準及賠償法律分析:4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間或需要幫助;僅限于居住范圍內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賠償標準: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四級傷殘鑒定標準?1)中度智能損傷;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3)單肢癱肌力≤2級;4)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5)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7)面部中度毀容;8)全身瘢痕面積≥60%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12)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13)一側膝以上缺失;14)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15)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20cm2(注:2為平方);22)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cm2(注:2為平方)23)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24)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cm2(注:2為平方);25)雙側完全性面癱;26)一側全肺切除術;27)雙側肺葉切除術;28)肺葉切除后并胸廓成形術后;29)肺葉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后;30)一側肺移植術;31)心瓣膜置換術后;32)心功能不全二級;33)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34)全胃切除;35)胰頭、十二指腸切除;36)小腸切除3/4;37)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38)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39)外傷后肛門排便重度障礙或失禁;40)肝切除2/3;41)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42)膽道損傷致肝功能中度損害;43)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44)腎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45)輸尿管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46)永久性膀胱造瘺;47)重度排尿障礙;48)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49)尿道狹窄,需定期行擴張術;50)雙側腎上腺缺損;51)未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52)塵肺II期;53)塵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中度低氧血癥;54)塵肺Ⅰ期伴活動性肺結核;55)病態竇房結綜合征(需安裝起搏器者);56)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57)免疫功能明顯減退。工傷四級傷殘賠償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金額沒有一個具體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規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除此以外還包括員工在醫院的一些必要花費,這都是用人單位需要賠償和報銷的。
四級殘疾證的鑒定標準四級殘疾證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鑒定標準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必須根據具體的部位進行確定。當事人因傷需要進行殘疾鑒定的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應當去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機構在鑒定時,會根據當事人具體的受傷部位,確定一個具體的鑒定標準,不同的部位存在不同的鑒定標準,鑒定機構認定存在四級殘疾的,當事人可以去有關部門申請殘疾證,享受殘疾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五條
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康復服務的權利。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為殘疾人康復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并分階段實施重點康復項目,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增強其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司法傷殘鑒定標準一級傷殘評定標準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意識消失。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評定標準: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3、不能工作。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一、三級傷殘評定標準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二、四級傷殘評定標準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云南省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