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對于傷殘鑒定具體什么時間可以做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并沒有明確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時間限定標準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要根據具體的傷情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確定治療終結的時間。司法實踐當中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一般是在事故發生三個月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傷情嚴重一般在出院三個月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在交通事故訴訟案件的實務處理當中,一般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訴訟的同時向法院遞交傷殘鑒定申請。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程序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實,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傷殘鑒定要幾個月才能做傷殘鑒定一般7天以后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傷者沒有什么大礙以后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就是可以去做得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不用等幾個月。除非一些受傷嚴重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恢復期都需要幾個月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這樣就需要更長的時間。
受傷后多久做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在出院以后進行。單位在30天內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受傷幾個月可以做傷殘鑒定 的,個人在1年內申請。傷殘鑒定是在醫療結束后,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申請,判定是否存在傷殘等級的鑒定。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在職工受傷后兩年內均可以申請。
法律分析
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以后,單位必須在職工發生工傷起一個月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報,那么職工個人及其親屬都可以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的。職工可以自己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即使已經離職,但畢竟是在離職前發生的事故,單位應當承擔責任。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如果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