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1、一般規定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 (1)打架致傷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打架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 撫養 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 喪葬費 、 死亡賠償金 ,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2、具體 賠償標準 : (1)醫療費 賠償金 額=已發生 醫療費用 (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 醫療事故 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 (5) 傷殘 生活補助費賠償= 傷殘等級 ×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 精神損害 撫恤金 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 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 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打架受傷如何維權? 1、首先報警,然后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的責任。 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或以上,那么對方涉嫌 刑事犯罪 ,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傷殘賠償 金。 由此可見,打架輕微傷賠償二十萬這沒有什么不合理的,給別人打成輕微傷不要說是20萬,如果對方的收入一個月就高達兩三萬元左右的,然后結合營養費,醫藥費,護理費等這些下來整體超過20萬也沒什么不可能的,給對方的賠償都是有據可查的,只要當事人能夠提供確切的證明,打架當中負主要責任的該賠多少就得賠多少。
弟弟把別人打成輕傷二級,現在對方要20萬,能否告對方敲詐勒索?把別人打成輕傷二級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還想告別人敲詐勒索。
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我告訴你,告不了。
人家是受害者,這叫索賠。
別說二十萬,就是兩百萬,兩千萬。只要人家告你,索賠這個數,都是合理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的。
當然了,法院判多少是法院的事。
如果是私了,甭管是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他找的你還是你找的他,還是構不成勒索。談不妥罷了。
這邊建議你上法庭,輕傷二級不多,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半。然后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加上這費那費,賠個四五六萬。
長長記性。
最后再說一句,你們一家子xx。我要是傷者,沖你們這態度,別說二十萬,就是四十萬,八十萬,我也不和解。非得讓你進去蹲一年半載,然后三代留污點。
你應該是想讓對方出諒解書吧,這東西不算敲詐勒索你可以選擇不給,沒強制你必須付這錢。至于這20萬你覺得值不值那就要看你弟現在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是公家單位如果不給鐵定要坐牢那么工作肯定沒了,如果是私人企業那就看會判幾年,這幾年你弟能不能掙到這個錢。
要二百萬也談不上敲詐勒索,經濟賠償法律上又沒有標準,嫌人家要的多你倒是可以不給
如果這也叫敲詐勒索。那被打的人以后還不敢要賠償了,人家那屬于正當維權。
有一句話說的好,打架的成本很高, 打輸了進醫院,打贏了進監獄,打架有風險,動手需謹慎。
受害人要求你弟弟支付20萬元的賠償費用,不構成敲詐勒索,但是否意味著你們一定要賠償人家20萬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如果你們雙方能夠就賠償問題協商并達成調節協議的,按照你們具體協商的結果來執行即可。
在這種刑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如果能夠代理犯罪嫌疑人積極與受害人家屬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的,執法機關可以以此為由減輕刑事處罰,所以受害人那邊才向你們獅子大開口,因為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人家手里,你們有求于人家,如果你們不想以這個理由請求執法機關減輕對你弟弟的刑事處罰,你們大可不必做出妥協,硬就硬到底。
如果你弟弟被定罪量刑了,是否你們就不需要賠償受害人呢?答案也當然是否定的。 你弟弟的一個行為造成了違反了兩種法律規定,一種就是我們國家的刑法,因此公安機關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需要給他定罪量刑,讓他失去人身自由。
所以最終你們家還是需要給人家賠償,至于賠償的金額是多少,一般情況下需要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如果造成傷殘的還需要進行傷殘賠償,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具體判定。
根據你的描述,僅僅是輕傷二級,所以如果你們家屬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并且受害人諒解了,有可能你弟弟會被判處緩刑。 所謂緩刑就是不需要在監獄里面執行刑罰。
打假有風險,動手需謹慎。
真事,一拳砸掉一棟房。羅兵把人打成輕傷,最后給人賠償了一棟房,只因為他打人一拳 。在派出所工作的時候就聽同事說過,他們處理的一起輕傷案件,最后雙主私下和解,羅兵一次性賠償傷者60萬,不過羅兵之所以愿意賠償60萬,那是因為他不能被判刑,因為一被判刑工作就丟了。
輕傷賠償人60萬,羅兵這的賠償款絕對在一些地方可買下一棟房子,但是即使賠償了這么多,羅兵也不能告對方敲詐勒索,因為這錢完全是他自愿給人的,并且還簽訂了合同。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當地有規定:輕傷害案件,如果雙方和解,一般都會撤銷案件,那樣羅兵的工作就保住了 。
羅兵是一家企業的高管,我聽說年薪就有50萬的那種 。有一次羅兵在KTV玩的時候,跟里面的服務員打了起來,一拳頭把服務員的二根肋骨打斷掉了。此后羅兵被趕過來的警察控制住了,其實羅兵平日里也不是那種愛鬧事的人,那天喝了一點酒,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但是結果已經造成了,那個被打的服務員傷情經過鑒定是經傷二級,這妥妥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當地派出所就刑事立案了。要知道,輕傷害案件如果起訴的話,如果當事人執意不愿意和解的話,打人者是要被判實刑的,根據司法實踐的案例來看,一般可能被判處一至二年的刑期。
那羅兵是一個企業的高管,如果判刑在監獄里面待個一二年,他的工作肯定也就沒了,后來可能還會影響他在其他地方就職,所以他就十分的擔心,一直想要和解 。結果事與愿違,他越想和解,對方越是不同意,并表示就希望法院給他判刑。
結果最后羅兵通過找這個服務員的各種關系人,最后二人私下和解,羅兵賠償了服務員60萬元。而此后羅兵的案件也是撤銷了,羅兵的工作這才保住了。
把人打成輕傷,對方要多少錢算敲詐勒索?
其實很多人一聽到賠償60萬、20萬,這么多,第一反應對方是在搶錢啊!這妥妥的敲詐不是?
其實還真不是敲詐。因為輕傷一般會是故意傷害罪,在這樣一起刑事案件中,既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那傷者的傷情相對而言是嚴重的。
輕傷可能有人不太理解是什么概念:例如二根肋骨骨折、鎖骨骨折、手腕處骨折、鼻骨骨折,這些地方一般容易被打傷導致骨折,而這些部位一骨折,一般都是輕傷 。
所以輕傷還是比較嚴重的,雖然我們人體是有自愈功能的,但是像肋骨骨折二根,再怎么自愈,也一定不會恢復如初的,說不定會對受害人今后的生活造成影響。
就如我在派出所工作時,有一個受害人說:我不要錢,我只要把他打成我這樣的傷就行了 。當然法律不允許這樣報復式的傷害。
所以對于受害人而言,賠償再多,傷害也無法撫平,而對于打人者而言,一拳打掉了20萬、60萬,那肯定是不值的,也許他工作一年也不到20萬,但20萬與二根肋骨骨折能劃上等號嗎?
可以這么說,生命 健康 無價。由于傷害擺在那里,所以不管對方索要多少錢,只要你愿意給,都不會是敲詐勒索 。
輕傷賠償20萬多不多?
賠償20萬多不多?個人覺得不多,因為這20萬可能會買你一至二年的牢獄之災!
我知道有一些省的一些市或縣是有這樣規定的, 輕傷害的案件,如果雙方和解,為節約司法資源,和解的案件可以撤銷案件,也就是公安機關直接撤案,表示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被起訴判刑,這對于嫌疑人而言絕對是大好事 。
那么對于受害人而言,他獲得了想要的賠償,另外也不需要等待漫長的司法程序,對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當然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和解,不管是受害人不愿意還是嫌疑人不愿意,司法的程序都是要一直走下去,直到法院審判的。
當然,這里需要說明一下, 如果是經過法院審判,輕傷害的案件法院頂多讓嫌疑人賠償10萬左右,這還得看當地的收入水平與受害人的工資水平等情況 。
所以如果你覺得自由無價, 健康 無價,那20萬是值得的;但如果你真的拿不出這么多錢,或者覺得一年只能掙5萬,那20萬的賠償款對你而言卻實有點困難,你可選擇不給。
另外并非當事人要多少,你就得給多少的。有的人漫天要價,你可以選擇走司法程序,但你不能說別人是敲詐,其實我不太贊成這種要價的行為,適可而止吧,因為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如果對方真的索要太多,比如上述的60萬賠償,如果羅兵覺得不值得,他完全不必拿這么多,只是他不答應,損失的可能不止60萬。
最后提醒各位一句:不要打架,不要打架,不要打架,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打人或者打傷人,屬于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賠償過程的討價還價屬于商業行為,就好比:有人以2元/斤賣白菜,買不起的人是不能告人家敲詐勒索滴。
你弟弟屬于故意傷害,要坐牢和賠錢。錢是小事,你知道你弟坐牢后會怎么樣嗎?就算出來了,由于坐過牢,檔案有污點,他的兒子和孫子包括他的前途就算是毀了。甚至你也可能受到牽連,我要是你,能和解就和解,還告人家敲詐,人家不報警抓你弟弟就不錯了。
不想著趕緊賠償還想告對方?看來國內普法宣傳做的還是不到位,我現在衷心的給你聯系,找中間人好好和對方商量,取得對方的諒解,盡量把價格壓下來一些,十幾萬差不多。然后如果對方只是做了傷情鑒定,還沒到司法介入那一步,趕緊賠錢,千萬別耍橫,否則唯一的結果就是判刑三年起,而且判刑后錢還得賠。如果已經司法介入了,這個錢你還是要給,爭取拿到對方的諒解書,這樣可以判緩刑,不用坐牢。反正我給你的都是良言,信不信在你,這種事我經歷多了,都是開始不愿意賠錢,等著判刑時候哭著給人家錢都沒用了。
致人輕傷,法律規定必須立案調查,可以判一至三年,要么坐牢,要么出錢和解!
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保安打掉客人一顆牙,賠了16萬!我只是負責陪人家去派出所調解!錢一到賬,雙方簽字,互不相欠!
這件事,被打的客人是個高手,派出所立案后,根本不提賠償的事,只有一個要求,就是打人的必須坐牢!
公司沒有辦法,只好找人去談判,一開始說賠個5萬左右,人家說免談,必須坐牢!后來加到10萬,人家還是一樣免談!直到加到16萬了,人家才勉強說可以考慮一下!當然最后也是16萬成交的!
我還見過更 搞笑 的,我們一個老板把人家女朋友睡了,被人家男朋友當場抓住,然后毆打了一頓,結果人家男朋友還賠償了老板6萬!睡了人家女朋友,還有錢賺[捂臉]
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把人打成輕傷二級了,現在對方要20萬。他這是合理的索賠,怎么會成敲詐勒索呢?你告對方敲詐勒索,根本是不成立的。
你弟弟把人打成輕傷二級了,你們應該主動去求得人家諒解。態度更不能強硬,應該要放低姿態。你們是求和派,不是去向別人宣戰,還能不能告對方敲詐勒索?
像你們這樣!別人索賠20萬,你們態度就強硬地說是敲詐勒索,只能更加激怒對方。不但問題沒解決,只能激發矛盾。
故意傷害致人二級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弟弟把人打成二級輕傷時。如果,沒有投案自首。沒有積極自動賠償。沒有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刑期可能還不止三年,可能就是三年以上了。
現在,人家只是向你弟弟索賠20萬,沒有告他坐牢。這已經是件好事了。
如果坐牢了,你的弟弟就會留下案低。不利于他以后各方面的工作。
要是你們家有經濟困難,應該主動去跟被害人說明情況。求他降低索賠標準。盡量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而不是硬碰硬。
你弟弟把人打成輕傷二級了。本來理虧的就是你們。你們還有什么臉告對方敲詐勒索?
激怒了對方!對方即要你弟弟坐牢,也要你弟弟賠償。你們不是得不償失吧!
現在,你只能好好求得人家諒解了。讓人家高抬貴手,讓你們少賠一些。
叫你弟弟吸取教訓吧!這就是他打人要付出的代償!
你們是無法告對方敲詐勒索的!因為,你弟弟打人是成立的。他們不是無緣無故的向你弟弟要錢的。自然也就構不成敲詐勒索了。
求諒解吧!
我和別人打架二級輕傷和別人談了幾次對方說要20萬我怎么辦?這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關鍵要看對方因此造成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的各項涉及訴訟如何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了,并有證據證明。
我和別人打架二級輕傷和別人談了幾次對方說要20萬我怎么辦當事人和別人打架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造成別人二級輕傷,談了幾次,對方說要20萬。不必擔心,對方提出這個條件必須拿出證據,否則,法院不會支持。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 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 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擴展資料:
第六十條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六章 證 據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參考資料:民事訴訟法-百度百科
輕傷一級賠償20萬打架致人輕傷一級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涉嫌故意傷害罪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應當按照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并且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賠償20萬元有依據也是可以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的。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制定打架輕傷對方要求賠20萬 的。
總則規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的損傷。
其內容分為六個章節。比如“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
頭皮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四肢長骨骨折等”。
達到輕傷鑒定標準范圍的損傷其傷情構成輕傷。
輕傷甲級,屬于輕傷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