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在民事訴訟中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如果部分勝訴部分敗訴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的則敗訴方對自己敗訴部分承擔訴訟費。具體到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如果肇事方為機動車并且購買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了交強險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的,則一般可以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最終由肇事方和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起訴的訴訟請求金額全部被法院支持則完全由車方和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沒有全部支持則,支持部分由車方和保險公司承擔,不支持部分由你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糾紛的訴訟費應由誰承擔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糾紛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的訴訟費應當由敗訴方負擔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訴訟費由誰出一、 交通事故訴訟費 一般是由原告先預付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最后根據判決結果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由 敗訴方承擔 。二、交通事故訴訟費用收取問題 1、財產案件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1千至5萬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的收費率4%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再加10元;超5萬至10萬的收費率3%,再加510元;超10萬至20萬的收費率2%,再加1510元;超20萬至50萬的收費率1.5%,再加2510元;超50萬至100萬的收費率1%,再加5010元;100萬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10010元。 2、 申請財產保全 :1千元至10萬元的收費率1%,再加20元;1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1萬元至50萬元的收費率0.5%;5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1%,再加2000元。執行案件在立案時不預收執行費。 4、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 案件受理費 ,不予退還;重審后又上訴的不再預交案件受理費。 5、對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當事人對一審駁回 管轄權異議 案件,均按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收案件受理費。 6、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7、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案件,每件交納500元;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按收費辦法有關規定,依申請執行的金額或標的價額,如最終決定僅承認而不予執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請人。 8、基層法院一審的上訴案件,由上訴人向法院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出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數額與第一審相同。 9、(1)依照《 民事訴訟法 》第179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進行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交納訴訟費用; (2)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又提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后決定再審的案件,應交納訴訟費用;13.3其他依照 審判監督程序 提審、再審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 10、人民法院受理訴訟標的為外幣的案件,以該標的額為基礎,按照人民法院書面通知當事人 繳納訴訟費 用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計算應繳納的訴訟費用數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一律以人民幣計算收取;其他訴訟費用除用于必須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幣計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