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法律分析: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勝訴方自愿承擔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4、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5、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交通事故起訴法院,開庭費誰出交通事故的訴訟費由誰承擔受害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后法院的判決如果和起訴人要求的賠償金額一致,訴訟費由誰承擔由被告承擔。如果法院沒有支持起訴人的賠償金額,訴訟費由原告全部或部分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在道路上行駛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汽車必須要遵守我國《交通法》的相關規定,不能出現違規的情形,如果是超速、闖紅燈這些情形,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只需行政處罰,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大部分的事故會通過訴訟來決定賠償金額,那么 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呢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的訴訟費是由被保險人先行墊付,保險公司最終承擔的。
雖然中國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第四項也規定了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訴訟費用是屬于交強險責任免除的項目,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但是從法律效力上來說,《保險條款》的法律效力沒有《保險法》的效力大,所有在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判決保險公司最終承擔交通事故的訴訟費用。
二、交通事故訴訟管轄地如何確定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2、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三、交通事故個人起訴的流程 1、立案階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
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
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綜上所述,當事人發生車禍以后對賠償金額無法協商,決定起訴到法院的,一般會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訴訟費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原告可以向兩個地方的法院起訴,一個是被告住所地,還有一個就是交通事故發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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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需要具體分析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
1、道路交通事故訴訟費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
2、若訴訟雙方當事人就訴訟費用承擔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根據協商結果確定承擔者。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事宜訴訟流程如下: 1、受害人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材料,被告人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受害人向法院說明自己的訴訟主張; 2、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就賠償事宜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法院依據雙方當事人的協商結果制作調解書,發放調解書; 4、調解失敗,組織開庭,雙方當事人陳述發言,舉證、質證; 5、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以及陳述發言、舉證、質證,作出判決,制作判決書,發放判決書; 5、判決書生效與執行。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交通事故中,我是受害方,對方全責,如果我上法院起訴,律師費誰出?交通事故中,法律規定敗訴方只承擔訴訟費,而律師費法院不會判誰來承擔,律師費只能自己承擔。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發生后,一般屬于民事賠償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范圍,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訴訟解決。如果雙方在賠償范圍內達成一致,雙方可以簽署調解協議,并簽字確認即可生效。如果侵害方在調解,事后不履行相應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責任,或者是雙方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害方予以賠償,賠償的申請可以根據受害方要求提出,但具體判決的依據和金額法院會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判斷。交通事故中,如果是侵害方的全責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起訴費可以由受害方先行墊付,如果最后法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那么訴訟費應由被告承擔,但是一般原告所訴請的律師費法院是不會予以支持的,但是如果雙方在達成調解協議的時候,事先有約定,那么法院會根據約定進行判斷。或者是法院在受理受害者起訴侵害者的過程當中,原被告雙方就交通事故的賠償范圍達成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了調解協議,被告愿意支付原告律師費那么法院也不會干涉。但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中,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或者其他情形需要律師專業的指導,那么法院可能會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判處被告方承擔原告因聘請律師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如果雙方在私下進行調解,或者是經公安機關,或者是相關部門進行調解達成協議,而受害者聘請了律師進行咨詢,除非侵害者,愿意支付受害者聘請律師所花費的費用,其他時候律師費是由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律師費誰出交通事故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一方自行承擔。
律師費由對方當事人承擔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情形
1、法律援助案件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請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2、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法律依據交通事故上法院開庭費用誰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3、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4、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