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如需要申請傷殘鑒定、三期鑒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并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6、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他的交通事故律師,并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后,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后,進入第一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交通事故被起訴需要請律師嗎
交通事故被起訴要不要請律師,一般取決于以下因素:
1、這個案件是不是嚴重,涉及的金額是不是大,如果是回答是肯定的,就應當請律師;
2、你的法律知識是不是強,如果是肯定就沒有必要請律師,自己就可以處理了;
3、你有沒有時間處理這些具體問題,如果沒有時間,就應當請律師;
4、你的解決是不是富裕,因為請律師要花律師費。
5、看你是肇事方還是受害方,一般肇事方有保險公司參加訴訟,而受害方如果不請律師的話,會有很大的財產損失,尤其受傷程度比較重,還有就是戶口性質問題。
如果構成人身損害或者傷殘的建議先去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等級鑒定;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12萬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責任大小來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撫養費、后續治療費;構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篇依法維護當事人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的合法權益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捍衛法律的尊嚴。以下是我精心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推薦給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篇一
原告:xx,女,漢族,1970年8月24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陽區雙橋x號x樓x號,系此事故京Nxx-xx小型越野客車所有人,
電話:6581xx-xx。
訴訟代理人:趙小虎,北京漢威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911618589。 被告:秦xx,男,漢族,1960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x區x號,系此事故京J0xx-xx5轎車駕駛人及所有人,
電話:1361xx-xxx-xxx。
被告:中國x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xx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王xx, 電話:5819xx-xx,郵編:100020。
請求事項:
1、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秦xx因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車輛事故損失
xx-xxx-x元(拖車費xx元+修理費xx-xxx元)。由被告中國x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支付車損2000元。
2、 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11年1月18日11時55分許,原告的駕駛員張xx駕駛京N00xx-x小型越野客車在朝陽公園南路由西往東方向正常行駛,行至朝陽公園南路郡王府地段遇秦xx駕駛的京J07xx-x轎車由東向南轉彎駛來并遭其車碰撞,
造成我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朝陽交通支隊東外大隊對此事故依法作出第35xx-xx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秦xx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張xx無責任”。原告為此事故支付了xx-xxx元(拖車費230元車輛修理費xx-xxx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為京J07xx-x轎車辦理保單號為PDAA201511010872xx-xxx-x的交強險,應承擔相應的理賠責任。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此次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原告多次聯系被告協商賠償問題無果,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十四條、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及相關法律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判準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 :篇二
原告:李××,男,1988年11月10日出生,漢族,長春××集團吉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木工班技工,現住長春市朝陽區清河街道萬寶小區。 委托代理人:侯國宇律師,吉林申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紅,男,1984年9月1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住農安縣××鄉 被告:王×濤,男,看著民間借貸民事起訴狀。1970年3月16日出生,漢族,個體車主,現住長春市朝陽區西昌小區××棟6門716室。電話××,×× 被告:吉林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長春市綠園區××街××小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經營場所地:長春市西四馬路××號××房地產3樓。
法定代表人:朱××,總經理
聯系電話××,××
被告:宋××,男,1969年8月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住長春市寬城區黑水路。電話××。
被告:長春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春市寬城區新月花園××棟××室。 法定代表人:高××,總經理
聯系電話×× 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聽聽附帶民事訴訟狀。住所地:長春市朝陽區西安大路××號××廣場1號樓12層××號。
負責人:劉××,經理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30元,護理費2017.2元(67.24元×2人×9天+67.24元×12天),住院伙食補助費1050元(50元×21天),誤工費元400元×67天),營養費2000元,交通費1000元,住宿費4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元,扣除已付2000元,以上合計79,457.5元;
2、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后續治療費(待鑒定后確定);
3、判決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4、訴訟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由五被告承擔。
5、判令被告賠償車輛停運期間損失10783.92元;
6、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2011年7月25日19時許,被告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沿解放大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萬寶街交匯處時,因違反禁令標志向左轉彎,與被告宋×明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相撞,在人行步道上等信號燈的原告撞傷。經醫院診斷,原告頭部開放性顱腦損傷、左側頂骨凹陷性骨折、氣顱癥等多處損傷。經認定,此次交通事故被告王×紅承擔主要責任,被告宋××承擔次要責任,原告無責任。
被告王×濤系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吉林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西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的掛靠公司,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長春市強生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系宋××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作為兩輛出租車的保險人,應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依法判決。
2015年4月18日原告羅忠厚駕駛深圳市海怡出租車公司粵BGC508出租車與被告楊福康駕駛粵BOM636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經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福田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楊福康負全部責任。原告羅忠厚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定損為10482 元,損壞后送到修理廠修理,2015年4月29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羅忠厚行駛。
原告認為:被告楊福康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并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薛會群作為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福康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為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12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于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據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損失。
此致
公主嶺市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 :篇三
通事故財產損失起訴狀
原告:陳XX,男,漢族,1954年1月26日出生,現住榆次區修文鎮陳侃村幸福路東151號。
被告:郭X,男,漢族,40歲,現住清徐縣集義鄉桃園堡村,電話:
被告:郭XX,男,漢族,1984年12月5日出生,現住清徐縣集義鄉桃園堡村新村街11號。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南內環238號。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0元整;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1年5月22日12時,被告郭XX駕駛被告郭榮的晉KA7956號貨車由西向東行至108線陳侃村至清徐路段時與王XX駕駛的晉KB0453貨車及彭XX駕駛的晉KA0830貨車相繼發生碰撞,后晉KA7956號貨車將路邊原告的房屋撞壞。事故發生后,晉中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郭XX負事故全部責任。2011年6月2日,經交-警隊委托晉中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作出市價認字2011第831號價格鑒定結論書,認定原告房屋的損失價值為30000元。后原告以此向被告主張賠償,但遭到拒絕。
1
原告認為,公民合法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被告郭XX駕駛車輛撞壞原告房屋,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被告郭X作為肇事車車主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作為該車輛的保險人應當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榆次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陳XX
交通事故全責被起訴了怎么辦交通事故全責是要承擔受害人的所有損失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但賠償項目和數額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所以,如果對方起訴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合法合理,那如數賠償即可。如果對方提出的賠償數額過分超出法律規定,增加賠償責任,那對于超出的部分可以不予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開車撞傷人被起訴怎么辦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1、如果你的車輛購買了保險而原告沒有起訴保險公司的情況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你可以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被告;
2、原告的損失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范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九十條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第九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
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交通事故損失起訴時效什么時候算起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起訴時效應當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有特殊情況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以什么案由起訴本網訊(胡波)筆者在司法實務中發現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有的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以“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提起訴訟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被起訴 ,有的法院以該案由立案并審理;有的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既遭受財產損害,又遭受人身損害,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為案由提起訴訟,有的法院也以該案由立案并審理。 如此,出現兩個問題:其一、前一情形違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2008年)第二條的規定,隨意增加案由,未堅持統一的民事案件案由確定標準;其二、后一情形,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審理“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導致案由與的案件本質特征和法律關系不符。造成前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民事案由規定》(2008年)沒有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的決定》增設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案由,當事人如果在機動車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或者,既遭受財產損害又遭受人身損害,應當以該案由起訴。(作者:云南省魯甸縣人民法院胡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