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一、交通事故中醉駕死亡承擔什么責任
1、交通事故中醉駕死亡承擔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的責任如下:
(1)酒駕車禍死亡責任劃分是采取行為人責任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的認定原則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酒駕車禍導致死亡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酒駕人員應當承擔起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2)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醉駕造成死亡的處罰一、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刑事處罰 醉駕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的行為既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處罰較重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行為人明知醉駕會危及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他人生命,主觀上放任醉駕行為發(fā)生,因此,醉酒后駕車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應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這種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構成交通肇事罪,行為人對駕駛致人死亡的結果主觀上是過失。交通肇事罪屬于結果犯,危險駕駛罪屬于行為犯。行為人的行為既構成交通肇事罪,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交通肇事罪處罰比危險駕駛罪的重,應該擇重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guī)定,對交通肇事罪規(guī)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所以,一般情況下是會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處罰,從這點上來看,其實可以委托律師爭取一下緩刑。 二、醉駕致人死亡交通行政處罰 1、一般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營運車輛: 對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約束至酒醒。 3、注意: 因飲酒駕車在公安交警部門的處罰記錄系統(tǒng)留下記錄后,若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就將按“累犯”處理。“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間沒有一個時間間隔。首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罰記錄沒有清零時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時限一般為兩年,即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造成死亡交通事故如何處罰解答醉駕造成死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犯本罪的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醉駕死亡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