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1、從土地征收情況分析:果園屬于耕地的一種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因此依照一般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但同時由于土地來源不同,果園征地補償的標準會有所區別,具體分析如下:
(1)家庭承包地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可以得到的相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具體的標準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2)其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他方式的承包地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根據公平原則,可以得到的補償是提高土地生產力的相應補償。
例如當事人將承包的荒山加以改良用于種植果園的,在征收時應該將荒山和果園之間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間的差異給于果園權利人。
2、從果樹層面分析:
(1)果樹依據其生長期一般可分為培養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四個時期,在不同的生長期不同的果樹有不同的補償標準。以2016年蘋果的補償標準為例,在培育期(1-5年)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
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在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在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在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一季果實的補償,按照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乘以產量計算。果樹本身的補償參照正常交易的價格,即正常情況下同樣大小的果樹在市場上的價格乘以株數計算。
(2)針對預期收益的補償問題,按照公平原則,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可以參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來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家庭農場補償標準是多少法律分析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1)產業類農場:目前中央財政資金對納入目錄的各類設施實行的是全國統一的定額補助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比例為30%,補助發放采取的是“先建后補”的原則。
(2)水果產業、蔬菜產業、茶葉產業等:申報條件是露地規定一千畝以上,設施兩百畝以上,補貼50萬-100萬左右。
(3)林業產業:林業局的林下經濟項目通常補貼在10萬-30萬元左右。
(4)種子工程植保工程儲備項目:中央資金500萬元以內。
(5)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補貼金額為300萬元左右。
(6)農業綜合開發專項-園藝類的良種繁育及生產示范基地項目:符合標準可申請補貼金額大約為200萬元。
(7)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露地基地需在一千畝以上,5000元/畝,不超過300萬元。
(8)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單個項目的總費用不超過2000萬元。
(9)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資金補助數額500萬-8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占地果樹怎么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例如蘋果樹,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不過各地由于民情和實際經濟情況是有差異的,所以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具體以當地政府部門公布的賠償標準為準。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果園征地補償標準的方法有哪些?果園集中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了各種各樣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的果樹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每個季度農民都可以依靠果園維持生活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但是如果果園遭到了征收,農民也要將果園交給國家或者當地政府,政府也會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其補償標準方法主要有定性法、定價法、市場衡量法等等,而我們今天就一起討論,果園 征地補償標準 的方法有哪些。 果園補償的方法有家庭農場果園征地賠償標準 : 1、成本法 2、收益法 3、恢復法 果園補償的價值認證方法有:評估 評估單位:市縣的林業局、農業局、農科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 1、土地補償:果園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 2、附著物補償:果園中間種的地表農作物及果樹樹體的市場價值(如銀杏樹、葡萄樹等),果樹樹體的市場價值專家評估確定 3、預期收益折現補償:通常依照有權單位專家評估確定。 4、基礎設施補償:按實補償 果園補償的方法有: 1、成本法通常適用于未收益果園, 2、收益法通常適用于已收益果園, 3、恢復法適用于未收益果園、已收益果園、異地重建果園。 適用 法規 : 土地承包法 、 民法典 。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其中還有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從國家的角度來講,建設項目是為了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提高我國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地位,從農民的角度出發,更是換一種生活的方式,體驗不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