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據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網站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在錫林浩特市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僅有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司法鑒定所具有傷殘鑒定鑒定資質。具體信息如下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
機構名稱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司法鑒定所
許可證號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150705001
機構住所:錫林浩特市開發區多倫路
業務范圍: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
主管機關:錫林郭勒盟司法局
公交路線:8路、9路
地圖:
內蒙古傷殘鑒定中心在哪兒?地址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6號樓403
辦理時間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下午14: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法定辦結時限:90(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90(工作日)
擴展資料:
內蒙古辦理勞動能力鑒定需要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材料:
1、材料類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材料類型:原件、電子版
來源渠道: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工傷保險處
材料份數:原件2份、電子版1份
2、材料類型:工傷認定決定書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電子版
來源渠道: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材料份數:原件1份、復印件0份、電子版1份
3、材料類型:勞動能力初次(復查)鑒定結論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電子版
來源渠道:各盟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
材料份數:原件1份、復印件0份、電子版1份
4、材料類型: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材料類型:原件、電子版
來源渠道:申請人自備
材料份數:原件1份、電子版1份
5、材料類型:申報方收到勞動能力初次(復查)鑒定結論的時間證明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電子版
來源渠道: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材料份數:原件1份、復印件0份、電子版1份
參考資料來源:內蒙古互聯網+政務服務-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
錫盟人想做個上戶的親子鑒定,內蒙古能做親子鑒定的機構在哪里?做上戶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親子鑒定機構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必須是正規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有司法鑒定許可證和資質認證授權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正規機構。內蒙古親子鑒定機構在赤峰市萬達廣場C區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萬達創業孵化基地7號樓12層1217室。
傷殘鑒定機構電話多少?12333是工傷鑒定中心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的電話。
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提交下列材料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鑒定等級
1、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2、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司法鑒定局是干嘛的?擬訂司法鑒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主管全國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司法鑒定機構的遴選和管理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鑒定人專業教育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章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國務院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國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香港、澳門的律師擔任委托公證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法治對外合作工作。履行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確定的對外聯系機關(中央機關)職責,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談判。承擔報送國務院審核的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法律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臺的法律事務。
(十二)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干部。
(十四)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錫林郭勒盟司法鑒定中心 他任務。
擴展資料:
前身是1985年設立的高檢院辦公廳刑事技術室,1988年刑事技術室升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同期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2000年高檢院合并檢察技術局、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和辦公廳信息技術室,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
2007年登記為司法鑒定中心。中心目前開展的鑒定項目包括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法醫毒物、文書鑒定、聲像資料、電子證據、司法會計等,現有鑒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級職稱,碩士以上學歷16人,擁有一批國內同行業中最先進的儀器設備。
中心主要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下級檢察院送檢的重特大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鑒定、文證審查等。堅持“辦案、科研、培訓”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務于檢察機關辦案,著眼于提高解決重大疑難案件的能力,基礎建設、專業人才、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顯著增強。2008年12月,中心有6類23項通過實驗室認可。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主要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