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受傷、北京立案,按北京標準獲賠近72萬元!
案件亮點
僅憑交強險保險公司在北京法院立案,歷經一審和二審管轄權異議,最終裁定駁回對方異議。
八級傷殘,單純爭取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共計66.5萬元。
因案件結果圓滿,傷者又介紹了很多案件委托元甲,證實了元甲的口碑。
案情簡介
2020年12月4日,在三河市燕郊鎮福成路,趙某駕駛大型普通客車與于某駕駛的教練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坐于某車輛的乘客張女士受傷。趙某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于某承擔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張女士無責任。此次事故造成張女士急性腹部閉合性損傷脾破裂等,后行脾切除手術。經鑒定,張女士傷情構成八級傷殘。
辦案經過
張女士本是開開心心在駕校練車,考核項目通過后就可以拿到駕駛證,不料在練車的路上乘坐教練車時發生了事故。張女士家屬咨詢過多家律所,最終被元甲律所的專業能力打動,決定委托元甲律所。
接受委托后,元甲律所迅速成立專案組研討張女士的訴求及接下來的訴訟策略。經分析,案件涉及六位被告,需明確每位被告的住所地,以便找到對案件最有力的管轄法院。通過交通隊的調查取證最終確定以次責方車輛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所在地立案,這是唯一一個可以選擇在北京法院起訴的有利依據。接下來梳理證據材料,確保不遺漏任何賠償項目,切實維護張女士的最大合法權益。
將案件起訴北京東城法院后,五位被告均要求北京東城法院將案件移送至河北三河法院,關于移送的理由五位被告向法院做了詳細的闡述,此時我方是以一敵五,僅管轄權問題歷經東城法院一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均裁定駁回了對方的異議。
管轄權問題解決后,接下來就是正式庭審,元甲律師積極研究法條,尋找類似判例,積極與法官溝通我方訴求,最終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均按照北京標準支持,僅此兩項賠償款共計66.5萬余元,遠遠超出了張女士的心理預期,張女士非常感激,贈予一面錦旗以示感謝。
辦案結果
最終案件在北京東城法院審理,并未移送至河北三河法院,僅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法院支持了66.5萬余元!
律師點評
在涉及被告人數居多時,一定選擇對案件最有利的管轄法院。雖然可能會涉及管轄權異議,但提前與委托人溝通好,為了爭取最大權益,在有事實或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可以大膽選擇去為委托人爭取。
附:判決書(部分頁面)
案例來源: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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