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和撫慰金。具體賠償標準如下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5、交通費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6、住宿費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7、營養費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8、殘疾賠償金(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喪葬費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11、死亡賠償金(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12、生活費(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13、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注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人身損害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人身損害各項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人身損害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人身損害各項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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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人身傷害賠償標準是多少?適開始用2011年的了?2011年山東省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公式
青島王律師
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8549元。
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7531元。
三、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550元,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6662元。
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一)人身損害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的一般賠償范圍(受害人沒有達到殘疾或者死亡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的后果)
1、醫療費賠償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元×住院天數
3、營養費賠償計算公式
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4、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5、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
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6、交通費賠償計算公式
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憑票據)
7、住宿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宿費賠償金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
8、殘疾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998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0550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998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055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998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0550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
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10、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11、康復費
12、護理費
13、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
14、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28549元÷12個月×6個月= 14274 元
15、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4998元×20年=49996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0550元×20年=211000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4998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055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4998元×5年=12499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0550元×5年=52750元
16、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31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0550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17、交通費
18、住宿費
19、誤工損失
20、精神損害撫慰金
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2022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是這樣的:
1、殘疾賠償金應當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按照當地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照二十年計算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當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按照當地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青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