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其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二、喪葬費
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因為工傷而導致員工死亡的這個時候,所涉及到的喪葬費用是比較高的,一般為員工申請工資的12個月的工資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平均工資一定比計算,如果您還有相關的法律咨詢可以致電華律網在線律師解答。
拓展資料:津貼由養老保險基金負擔。2021年9月1日起,企業喪葬費和撫恤金,按照勞動部門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青島企業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應享受如下待遇: 一、喪葬費 企業職工(含 離退休人員 )逝世后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不分職務級別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喪葬補助費的標準調整為每人1000元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包干使用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節約歸家屬,資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一次性救助金 企業職工死亡時上一年度職工10個月平均工資。其中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一次性救濟費高于上述標準的,可按原規定執行。 三、供養親屬困難補助金 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280元(青島七區標準)、250元(青島五市標準)、220元、200元、180元。
青島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1、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5、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6、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2020年青島工亡能賠償多少錢?2020年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的青島工傷賠償死亡金大概在七時70到80萬左右
青島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 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青島單人死亡賠償費用標準 :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 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