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辭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怎么賠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要求與單位繼續續簽合同,繼續上崗。如果不是因為員工自身的重大過失,或者身體條件不能滿足崗位需要,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員工就可以要求企業撤銷決定,恢復原來的工作和崗位。員工是有這個權利的,但能不能行得通,完全看企業是否需要,或者衡量得失后決定。
2、與企業協商賠償事宜,獲得雙倍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給予員工雙倍賠償。也就是正常辭退補償是N+1,那么無固定期限員工就是2倍的N+1,最長補償一年12個月的個人工資,或者是當地社會平均收入。
3、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獲得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還不給經濟賠償,員工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部門設在當地人社局,是專門處理勞動糾紛的,比找法院起訴更為合適,而且人社部門也有保護勞動者權益的義務,如果訴求合理,且有充分的證據,在勞動仲裁部門的干預下,獲得正當的權益,是非常容易的。
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臨時工嗎?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簽訂的主體并不是臨時工。
臨時工現在通常是勞務工,無固定期限合同工就是合同工,只是沒有約定合同期限。
辦理社保中"職工性質"為勞務工和合同工的差別是合同工是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了勞動合同的,單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問題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工是不須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問題適用民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合同工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你單位來承擔
勞務工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你單位來承擔 。
勞務工(臨時工):勞務工是指不與用人單位發生任何關系,僅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工資由勞務公司支付。
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比如社會保險費哪個單位交,工資哪個單位給,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們兩家單位約定的。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話,應當由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正式員工:根據《勞動法》,所謂正式員工是指:在簽完2個短期合同(2~6)年后企業必須與其簽訂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當理由辭退(包括企業效益等)。
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所謂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檔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勞動者與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簽訂合同,而用人單位與人才外服公司簽訂合同,辭退員工時需按照合同規定給與補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與正式工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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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后被辭退怎么賠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遇到勞動糾紛涉及賠償問題或者經濟補償問題時,基本是沒有區別的。
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時的基本條件、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都相同,雙方唯一區別在于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后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這一法定形式。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再續簽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兩種實際區別并不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非是多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了一個法定期滿企業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這一個相對省錢的解除方式。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可以選擇不續簽終止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沒有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的手段,只能與員工協商解除,員工同意協商解除,則給付賠償可以解除,員工不同意協商解除,企業不能硬性解除。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
在新勞動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終止條件、經濟補償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所以企業沒必要想方設法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無固定期限員工辭退賠償標準是怎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在遇到勞動糾紛涉及賠償問題或者經濟補償問題時,基本是沒有區別的。不管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離職的,用人單位都無需補償或者賠償。
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時的基本條件、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都相同,雙方唯一區別在于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后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這一法定形式。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再續簽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兩種實際區別并不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非是多了一個法定期滿企業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這一個相對省錢的解除方式。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可以選擇不續簽終止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沒有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的手段,只能與員工協商解除,員工同意協商解除,則給付賠償可以解除,員工不同意協商解除,企業不能硬性解除。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
在新勞動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終止條件、經濟補償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所以企業沒必要想方設法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的員工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的經濟補償金與固定期限員工一致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基數根據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工資平均數來確定,補償的月份根據公司服務的年限來確定。即以下兩個參考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
2、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
最終補償金金額=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在公司工作的年限×2。
因此,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來說,如果被解除,有別于固定期限的員工的是,可以申訴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如果需要大規模裁員,應優先保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當用人單位不得以要裁減人員時,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從這里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我們可以看出來,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裁員,必須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的員工。
天津行通律所
天津行通律所
無固定勞動合同被單位辭退如何賠償【法律分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賠償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賠償,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獲得賠償。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他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如何賠償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3、補繳保險;4、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支付待通知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