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要從這幾個方面考慮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
2、侵權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
5、當地的生活水平。
因此無法提供明確的數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如下:
十級傷殘精神撫慰金2000-3000元;
九七級殘疾人,以3000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2000-3000元;
六級殘疾人精神慰藉基金1.5萬-2萬元;
五級二級傷殘,以2萬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4000-5000元;
一級傷殘或死亡的受害人,精神撫慰金為5萬元。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
1.多級傷殘以最高等級為準;
2.達不到殘疾的,原則上不需要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確有必要的,不超過2000元;
3.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按過錯程度相應減少精神損失費金額,若受害人負全部責任的,在不超過10%的范圍內,視情況而定。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2,車禍精神損失費一般賠多少; 在道路行駛的過程中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稍有不慎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受害人就可以拿著認定書找對方索賠,一般的賠償包括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費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受害人提出的要求,責任方應向受害人做出精神上的補償。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2
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對于受害死亡人本人直接予以賠償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10倍的死亡賠償金。對于受害死亡人親屬予以賠償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20倍的死亡賠償金,這個賠償金需要根據受害死亡人的年齡大小進行計算扣除,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減少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對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
2、事故造成受害人殘疾的,對殘疾者自傷殘之日起予以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20倍殘疾賠償金計算,這個賠償金不僅會因受害人的年齡而有所不同,也會以受害人的傷殘等級不同而不同,然后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傷殘等級計算出所得賠償上限范圍,在范圍內確定受害人可能獲得的精神損失費賠償金額。
3、事故未造成殘疾程度的受害人給予的精神損失費賠償,以司法鑒定方式評定輕傷、重傷標準來劃分等級。輕傷的精神損失賠償金可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重傷者的精神損失費按起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35倍賠償;為達到殘疾程度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按照情節一般不超過殘疾賠償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金額并沒有統一的規定,精神損失費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事故責任方的過錯程度、造成的損害后果、責任人的經濟能力,以及起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損害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當然,法律另外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么判定精神損害賠償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的判定關鍵在于侵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的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是否造成了嚴重后果。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傷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根據相關解釋的相關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物質、精神損失。在各地司法實踐當中對交通事故引發的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里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支持程度,有較大差異。交通事故案情鑒定后,責任方根據鑒定結果進行相應的賠償。需要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傷殘系數以及其他實際情況計算具體金額,重要的是有證據予以佐證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傷殘鑒定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車禍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2?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的,由受害人本人直接獲得被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10倍撞車精神損失費評定 的死亡賠償金。對被害人死亡的親屬,支付被訴法院所在地每人每年生活費20倍的死亡賠償金。這項賠償應根據受害人死亡的年齡計算和扣除。受害人未滿16周歲的,每降低一個年齡,賠償金額減少一倍,最低不少于五倍。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賠償金額減少1倍,最低不少于5倍。2.事故造成受害人殘疾的,自殘疾之日起,給予殘疾人被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20倍的殘疾賠償金。這種賠償不僅會隨著受害人的年齡而變化,還會隨著受害人的殘疾程度而變化。然后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和傷殘等級計算賠償上限,在范圍內確定受害人可能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補償金額。3.對事故中未造成傷殘程度的受害人給予的精神損害賠償補償,應當按照司法鑒定的輕傷、重傷標準進行分級。輕微傷精神損失賠償可確定為被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重傷者,按照起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35倍賠償;為了達到傷殘程度,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超過視情節給予的傷殘賠償。精神損害賠償中交通事故的賠償數額沒有統一規定。精神損害賠償中的賠償數額需要根據責任方的過錯程度、損害后果、責任人的經濟能力、起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來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定民事侵權損害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額根據下列因素確定: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②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等具體情況;③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④侵權人的利潤;⑤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⑥被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