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判定精神損害賠償是在堅持一定原則的基礎上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依據具體的案件情況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參照一定的標準使其賠償數額適當合理。
【法律分析】
法院根據以下五類進行精神損失的判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以及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2、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3、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4、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5、最高賠償限額因素。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人的利益的更高意義上的保護和尊重。精神損失賠償范圍分為:1、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人格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4、監護權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損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精神損害。5、特定紀念物品遭受滅失或毀損引起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失費怎么判定一、精神損失費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各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
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
(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
(1)死亡;
(2)重傷或者殘疾;
(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
(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
(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生重大精神損害;
(6)其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他重大精神損害。
受損害人完全沒有犯罪行為或者犯罪事實并非受損害人所為的,可以認為是精神損害后果嚴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賠情況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
精神損失費如何認定生活中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我們經常會聽到一個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適用情形一般是因為侵權行為對他人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的人身權益造成了損害或精神痛苦。但是要想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否則不會得到法院支持,跟著一起來看看吧。
在《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對精神損害賠償進行了明確規定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在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做了更為細致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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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哪些情形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一)人格權受侵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4、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親權
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
(三)配偶權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里的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比如大家常見的婚內出軌行為,如果夫妻一方婚內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3、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雖然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但法律對其人格利益的保護并不非是對死者的保護而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物質和精神利益的保護,也是出于對公共秩序的維護。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六十九條中規定了對侵害死者遺體、遺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行為的,死者的近親屬可以作為當事人提起訴訟。
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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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情形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不會受理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為法人沒有生命、人身自由等人身性質的權利。
(2)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告訴我們想要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必須在侵權訴訟中一并提出,訴訟終結后單獨主張的法院不會受理。
(3)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但是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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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如何確定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
精神損害的賠償不能“漫天要價”,須綜合相關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也就是說,精神損害賠償沒有具體的統一標準,但是在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時,可以從上述六個方面考慮,可能是全面考慮,也可能是考慮其中的部分項目。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比如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后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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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 常錚
總結
精神損害賠償是因侵犯人格權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當受害人由于侵權行為所導致的精神上的損害達到一定的程度,有權要求侵權人進行賠償,其目的在于以物質形式彌補和減輕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靈的創傷,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
怎么證明精神受到損害去精神病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法律分析】
精神損害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是指侵權行為所導致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創傷和痛苦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無法正常進行日?;顒拥姆秦敭a上的損害。如精神上的悲傷、失望、憂慮等。精神損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權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財產權而引起。前者如侵犯人格尊嚴或侵犯身體健康權引起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后者如行政機關非法拆除相對人的建筑,致使受害人氣憤、痛苦。精神損害的對象不同于精神損害的客體。對象是損害事實指向的具體權利或法益,而客體是對象所能體現的精神利益。這等同于法律中的犯罪對象和犯罪客體的關系。精神損害是指損害事實致使自然人精神利益損失或者應該獲得而未獲得。損害事實可以是侵權行為,也可以是違約行為。精神損害的客體是精神利益,而精神痛苦、不快、不適是其表現形式。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九條 對人身傷害的鑒定由法醫進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但具有本規定第九十條規定情形的除外。對精神病的鑒定,由有精神病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五條 鑒定過程中,需要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身體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到場見證;必要時,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對被鑒定人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鑒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對需要進行尸體解剖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到場見證人員應當在鑒定記錄上簽名。見證人員未到場的,司法鑒定人不得開展相關鑒定活動,延誤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精神損失法律如何界定精神損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精神損害既可以是生理方面的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也可以是心理方面的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還可以是精神方面的。受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精神上的損害不僅僅來源于加害人對受害人人身權的侵害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也可以來源于對受害人財產的侵害。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么判定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的判定關鍵在于侵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的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是否造成了嚴重后果。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傷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精神損失怎么判定 ,根據相關解釋的相關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物質、精神損失。在各地司法實踐當中對交通事故引發的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里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支持程度,有較大差異。交通事故案情鑒定后,責任方根據鑒定結果進行相應的賠償。需要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傷殘系數以及其他實際情況計算具體金額,重要的是有證據予以佐證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傷殘鑒定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