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毀林受到刑事處罰參考以下標準:
1、非法占用并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合計達到5畝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毀壞其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他林地數量達到10畝以上;
3、非法占用第1、2項規定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的林地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數量分別達到相應規定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毀壞第1、2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準。
毀壞林地處罰標準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后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可以申請進行聽證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對于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于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違法占用或征用林地,責令限期限恢復林地原狀,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30元的罰款。對擅自開懇林地,致使森林、林木未造成毀壞或者被開懇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處非法開懇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拓展資料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如今環境保護問題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重視,愛護環境人人有責,對于林地資源的保護也是很重要的,很多人為了其他用途而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在合法范圍內是被允許的,但是擅自改編林地用途則是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毀壞山林一畝什么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非法占用林地,改變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實施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種植農作物、堆放或排泄廢棄物等行為或者進行其他非林業生產、建設,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業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規定的“數量較大,造成林地大量毀壞”,應當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
(一)非法占用并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畝以上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
(二)非法占用并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毀壞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毀壞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準。
毀林開荒多少畝可判刑毀林開荒多少畝可判刑,分別是:1、非法占用并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合計達到5畝以上;2、非法占用并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10畝以上;3、非法占用第1、2項規定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的林地,數量分別達到相應規定毀壞林地一畝處罰 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4、非法占用并毀壞第1、2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準。
一、毀林開荒多少畝可判刑
1、毀林開荒多少畝可判刑,分別是:
(1)非法占用并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合計達到5畝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10畝以上;
(3)非法占用第1、2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毀壞第1、2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50%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準。
犯濫伐林木罪,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常見情形
1、未經批準占用農用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理,并報經人民政府批準,擅自占用農用地的;
2、少批多占農用地的,即部分農用地的占用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但超過批準的數量且多占農用地的數量較大的;
3、騙取批準而占用農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準手續而占用農用地,且數量較大的;
4、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農用地的種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諸如開辦企業、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礦、采土、采河、傾倒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