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確實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不管是在醫療還是其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公共資源方面大城市肯定是要比小城市先進的多,所以有些人對于 傷殘鑒定 可能并不愿意在本市去做,總是會覺得直接到省會中心比較權威一些。因此也是比較關注關于 工傷傷殘鑒定 必須在本市做嗎?可以說, 工傷鑒定 根本就不能直接越級申請的,也就是只能先在本市申請。 一、關于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本市做嗎? 一般都是先向當地的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提出鑒定, 傷殘等級鑒定 應該在受傷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 管轄 區域內做。 職工發生 工傷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醫療終結期滿)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 工傷認定 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醫療終結期的確認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期需要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批準。 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也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工傷傷殘鑒定的程序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 傷殘等級 ,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 傷殘 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如果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你所在的城市就有工傷鑒定科的話那只能先向本市申請,想要向更高一級的部門遞交申請材料只能是對本市作出的工傷鑒定存在爭議。而且大家可以放心的就是,傷殘鑒定不管是在哪個地方參考的資料都是一樣的,除非人為違規操作才會影響鑒定結論。
做傷殘鑒定有沒有地區限制?因為對于傷殘的原因不同,而由不同專業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1、喪失勞動力鑒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屬于工傷發生地(參保地)社保局下屬的勞動力鑒定中心,其主要針對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2、地方殘疾人等級的鑒定:由戶籍地殘疾人聯合會指定二級以上醫院、時間、科室鑒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
3、交通事故傷害鑒定:由處置交通事故的部門指定,具有資格的交通事故傷害鑒定機構,進行交通事故傷害等級鑒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
4、治安、刑事傷害鑒定:由處置事件(案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資格的司法傷害鑒定機構,進行司法傷害等級鑒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
5、殘疾軍人等級鑒定:由民政局指定二級以上醫院或者直屬榮軍醫院鑒定傷殘等級,這里主要對象為部隊才退役的七級殘疾軍人在鑒定(復檢),補評定殘疾軍人的退役軍人殘疾等級鑒定、退役殘疾軍人調整殘疾等級鑒定和對《殘疾軍人證》有效期到達時的抽檢。
職工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外地做嗎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本市做。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里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統籌地區指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就是本市。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交通事故鑒定傷殘必須到指定的地方做嗎?交通事故鑒定 傷殘必須到指定的地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證據 規定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 申請重新鑒定 的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公安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 傷殘鑒定機構 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 交通管理部門 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應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傷殘鑒定有地區劃分嗎?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地有明確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的法律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人社部、衛計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規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初次鑒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再次鑒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省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對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屬地,用人單位參加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了工傷保險的,是指參保地;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是指勞動合同履行地。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復查鑒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鑒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七、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應在注冊地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可由用人單位在生產經營地為其參加工傷保險。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應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保的,應在施工項目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應當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鑒定一定要在當地做嗎?去其他地方做有沒有效?其他做也是有效的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但最好是在當地的司法鑒定機構評殘。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材料要求:
(1) 委托書;
(2) 病史資料:①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記錄(大病歷)、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傷殘鑒定有地域規定嗎 ,由醫院蓋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復印并加蓋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報告單和受傷部位的近期復查資料;④治療費用清單原件(醫療費合理性審查案例);⑤必要時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 交通事故認定書;
(4) 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
(5) 以往所做過的鑒定報告復印件;
(6) 起訴書復印件以及鑒定申請書或重新鑒定申請書(法院委托的案例);
(7) 送檢材料清單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