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一、龍眼、荔枝(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每棵補償3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每棵補償5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每棵補償8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以下。(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10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三)十一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15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二、黃皮(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2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4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5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三)九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辦法》。
經濟林補償標準【法律分析】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經濟林補償標準為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有時候國家出于公共利益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的考量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時用地單位要支付被征地單位一筆費用,以補償被征地單位在該地塊上的投資及收益,修路也是屬于集體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時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對該土地上的樹木進行清理,也是有單獨的補償。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一條 為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了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征收林地的補償標準根據相關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的法律規定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林地征收的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防護林地、用材林地的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以后每增加一年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增加500~800元。2、經濟林、竹林的補償標準: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3、特殊用途林的補償標準: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4、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5、“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國家對經濟林的賠償標準一、 龍眼、荔枝
(一)一年以下樹齡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的,每棵補償30元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二年以下樹齡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的,每棵補償50元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10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
(三)十一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150元,每畝補償標準為9000元-12000元。
二、 黃皮
(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20元湖南經濟林補償標準 ;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4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
(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5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
(三)九年以上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每畝補償9000-12000元。
擴展資料: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根據“拆什么,補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來水平”的原則補償。對所拆遷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拆遷補償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地上附著物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