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交通肇事導致兩人死亡,并且負全責,屬于情節特別惡劣,應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肇事者最多可判7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刑法第133條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發生重大事故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交通肇事罪
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收集有關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例1、2010年4月1日12時30分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熊振民駕駛昆明石林汽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云AR1088號臥鋪客車(載乘41人)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從昆明新南站發車駛往廣東珠海。14時35分許,熊振民駕車沿國道326線途經石林駛往彌勒方向至1177公里加700米路段,在越過道路中心雙實線駛入對向車道,超越前方同向行駛的紅色重型半掛牽引車時,遇何志剛駕駛云南紅河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云GY1150號客車(載乘19人),兩車臨近交會,何志剛避讓時車輛向左側滑,熊振民所駕車車頭前部與何志剛所駕車輛車身右前部在彌勒至石林方向下坡路段車行道內相撞,隨后兩車又與道路西側鋼質波形防護欄相撞,造成云GY1150號車內10名乘車人死亡,其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他人員2人重傷、5人輕傷、5人輕微傷,兩輛客車及道路防護設施嚴重損壞。 經過公安機關深入調查后查明,熊振民駕駛機動車在雨天行經彎道、劃有中心雙實線路段,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在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且行駛速度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速度(該路段限制時速40公里,熊駕車輛時速約46公里),是導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何志剛駕駛車輛未在雨天彎道行駛時提前減速慢行,以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速度(時速約63公里,超速57.5%)行駛,是導致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熊振民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何志剛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熊振民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010年4月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機關現已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 2、2010年4月7日晚9時許,北海往鐵山港一級公路一號橋附近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滬牌轎車當時從北海機場方向向市區行駛,當行駛至一號橋附近時,由于此路段沒有路燈,司機沒有看到前面道路中間的隔離帶,車子一下沖上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了隔離帶的緩坡,由于車速過快,轎車飛向空中,翻滾砸向相向而來的桂E轎車。掛滬牌轎車上除司機外的3名乘員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
關于交通安全的事例;車禍不時在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一起起車禍的發生,一場場可怕的血腥場面,給多少幸福家庭帶來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了悲傷和痛苦,多少寶貴的生命被奪走。正是人們對交通安全不重視,對交通意識淡薄,才會造成車禍的頻頻發生。 下面就是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交通安全的事例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關于交通安全的事例一:
〖案例1〗無證駕駛釀車禍
月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于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 教育 ,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盡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案例2〗橫穿馬路慘遇車禍 2007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某鄉馬場村村小學生郎某(女,1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香河縣淑胡鎮莊子村村民張某(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提示:橫穿道路慘遇車禍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學校要加強學生的交通 安全教育 ,確保安全出行。
〖案例3〗人貨混裝釀慘禍
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鎮源人羅某駕駛農友農用 拖拉機 從磚廠拉磚到陽光新城工地,車上乘坐其妻子、兒子和女兒三人。拖拉機駛至機場專用道K3+400m處時,車輛向右駛出路面側翻于路邊,造成其妻子及一雙尚未成年的兒女當場死亡,拖拉機受損的特大死亡事故。
提示:乘坐拖拉機、低速載貨車輛極易發生車禍。學校要加強學生特別是農村學生的教育,在返校和回家時要“乘安全車,安全乘車”。
〖案例4〗司機大意花朵遭殃
7月安徽某縣一名3歲幼兒,因為在高溫下被司機遺忘在幼兒園校車內6小時導致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案例將人們的視線再次吸引到幼兒園、小學校車的交通安全問題上。
提示:校車司機一時疏忽大意,致使一個幼小的生命還未來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過早地夭折。痛定思痛,這起案例提醒幼兒園要加強對校車司機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5〗司機酒后駕駛超載校車
2月17日,廣東東莞交警支隊民警在樟木頭鎮趙林路口查獲一輛粵SV2966號中型客車,司機在接受檢查時躲躲閃閃。憑著職業敏感,民警覺得該司機肯定有問題,于是要求司機出示證件,司機打開窗戶出示證件時,民警聞到一股酒氣,當即要求司機下車接受酒精測試。經檢查,該中型客車為某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核載19人,實載38人,超載100%,且司機思某屬酒后駕駛。民警對司機依法作出嚴厲處罰,同時責令司機聯系該校有關人員前來處理及派出車輛轉運學生。
提示:超載和酒后駕車都是交通法規明令禁止的。學校要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嚴禁酒后駕車,嚴禁超載。
關于交通安全的事例二:
1、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 6月22日下午,一名10歲的小學生突然沖出高架下的隔離欄,撞上飛馳而來的桑塔納小轎車,路面頓時一片血跡,幸好被及時送至醫院,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
2、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時30分左右,206國道安徽長豐徐廟段發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學生在放學途中被一輛阜陽牌照的黑色奧迪轎車撞死,另有1名學生受重傷。
3、6月7日1 2時30分,房山區霞云嶺鄉銀水村村民李興明(男,8歲)騎自行車由東向西行至房山區房鄭路潘家莊路口時,適有湖北省雄縣小步村村民韓東輝(男,35歲)駕駛小客車由南向北駛來,兩車相撞,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6月10日死亡。
4、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潢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豐臺區富豐橋東韓莊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橫穿機動車道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李元元(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車隊)駕駛的大公共汽車當場軋死。
5、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新開(女,7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6、5月21日10時,蘭州市城關區桃樹坪鄉境內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有14輛車先后追尾致不同程度受損,并造成8人死亡,其中5人為小學生。 1988、1989年兩年中,太原共發生涉及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傷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發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喪生。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規定全市小學生放學時頭戴小黃帽、建立路隊制,小黃帽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地就是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學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現了“零”記錄。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發生了,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伙伴們結伴上學,下了電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沖刺流星”向校門沖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并碾于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的事故。2003年小學生交通事故案例
7、11月21日6時40分許,黑龍江省雙城市周家鎮發生一起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8名小學生(5男3女)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7名。
8、6月7日1 2時30分,房山區霞云嶺鄉銀水村村民李興明(男,8歲)騎自行車由東向西行至房山區房鄭路潘家莊路口時,適有湖北省雄縣小步村村民韓東輝(男,35歲)駕駛小客車由南向北駛來,兩車相撞,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6月10日死亡。
請問一下各位網友有遇到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例?您好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請節哀順變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的解釋(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您可根據情況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1、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2、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3、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希望對您有幫助。
發生交通事故,撞死兩人,會被處于怎樣的處罰?撞死兩人需要根據事故責任劃分情況來確定,如果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的,那么可能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低,如果負事故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那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高。
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二人,并不必然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死亡2人(含)以下,負同等責任的,則不構成犯罪。死亡二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屬于有其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主動坦白,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取得被害方諒解的,可以爭取三年徒刑且緩刑。 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對于當事人根據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交通事故二人死亡案例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