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2021年1月21日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 2020年度江蘇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2020年度江蘇省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4657元、人均經營凈收入5703元,全省平均負擔系數1.84,2020年度江蘇省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6225元。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的實施方案》規定,經計算,殘疾/死亡賠償金最新標準為55862.4元/年。即日起,江蘇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55862.4元/年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內容是什么律師解答江蘇省對于交通事故進行賠償所適用的標準內容包括有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江蘇車禍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錢?江蘇省 交通事故賠償 最新標準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發布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的《2018年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現將度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我省相關賠償費用標準所依據的統計數據通報如下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 1、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3、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9462元; 4、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6567元。 交通事故等 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計算公式 1、 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 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 伙食補助費 =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 醫療費賠償 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醫療費賠償金額是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以及其他醫用費用之和。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各地有所差異。3、營養費賠償金額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4、后續治療費由醫療機構出具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依年齡而定。6、誤工費(時間、收入)誤工時間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誤工事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定鑒定機構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費的計算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7、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務業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計算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8、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金額依年齡而定。9、鑒定費。根據鑒定費發票確定。10、交通費和住宿費,一般是由法院酌定。11、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12、喪葬費金額為上一年度江蘇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13、精神損害撫慰金視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江蘇車禍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解答江蘇車禍事故賠償標準為,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計算概述:1、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2、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3、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4、營養費=依據傷情確定營養費標準x天數。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50元/天)×住院天數。6、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7、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8、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9、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江蘇省交通事故統一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