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未休年休假日工資=職工本人的月工資(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平均工資)/21.75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相關制度規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上述標準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的標準執行。如雙方的約定或者規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低于上述標準,由于約定或者規定本身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給予職工未休年休假工資。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沒有休年假工資怎么算《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收入。按照此規定,如果員工有1天未休年休假,那么該1天上班公司應支付3倍工資,但由于員工當天的工資,在當月已經正常發放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了該1天的工資,所以在員工離職時,單位還需要另支付2倍工資的差額,總計就是該1天上班,單位支付3倍工資。另《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年假未休工資怎么算法律分析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提出不安排休假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的按日工資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勞動者提出不休假的按正常期間工資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按照本人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如何計算?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是《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具體規定的。但是如果職工未享受年休假或者享受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享受的天數的情況下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應當向其支付一定的報酬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這個支付的基數又是如何確定呢?《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第十一條規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進行折算。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根據以上規定,在計算未休年假工資時,需要從職工的收入中剔除的項目包括加班工資,而職工除基本工資之外的正常收入包括提成、績效工資等仍應與基本工資同樣計入勞動者的月工資內,以勞動者除去加班工資以外的月收入總額來計算勞動者的日工資。勞動者如果未休年假,用人單位已正常支付勞動者工作期間工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未休年假的天數,向勞動者另行支付200%的工資。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工資報酬待遇應當根據法律的規定來確定。在勞動關系建立后,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發放工資報酬,不得無故克扣拖欠甚至是不發勞動者的工資。而身為勞動者,如果您有遇到被單位克扣工資或拖欠工資的情況,您要懂得如何維權。
勞動法規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未休年假工資計算方法是用人單位提出不安排休假的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按日工資300%支付。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年休假未用完的情況是這樣規定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一條款表明以下兩層意思: 1)年休假使用不掉,既是單位的決定,也要得到員工的同意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2)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資報酬。所以,在征得員工同意的前提下,單位可以將未休年休假通過折錢的方式給員工。不過要注意,折錢的標準是給3倍的工資。考慮到正常的一倍工資已經發放了,所以在具體操作時,補發2倍工資即可。不過還有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未休年假工資怎么計算根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我國法律規定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年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