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1、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
(1)入院記錄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鑒定。
傷殘鑒定怎么做?一、傷殘鑒定申請流程是怎樣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傷殘鑒定時間是多久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2、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
3、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4、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
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6、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7、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傷殘鑒定流程傷殘鑒定需要被鑒定人提供以下材料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第一份材料是被鑒定人的辦案單位如公安機關的公章和有經辦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或委托書。第二份材料是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也就是被鑒定人所住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在出院時醫生出具的診斷報告。第三份材料是被鑒定人所住醫院的醫生出具的病歷和檢查記錄。針對傷殘鑒定部位不同,時間也不一樣。頭部傷害一般是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傷殘是指因為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部位的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鑒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當事人可以選擇在當地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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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做傷殘鑒定,具體怎么流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有關資料。
傷殘鑒定流程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
1、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在20個工作日得到鑒定結論。
鑒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擴展資料
工傷鑒定程序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傷殘鑒定詳細流程1.損傷程度鑒定
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若有做殘疾鑒定是怎么個流程 ,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
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8.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
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斷。
9.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
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10.保險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