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主要分為三種情形。
一是依據法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的事由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如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與其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因勞動者本人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等情形;
二是基于半約定半法定的事由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如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競業限制等情形,該情形即需要雙方對于保密條款、競業限制協議進行約定;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如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是基于完全約定的事由,即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是否需要賠償進行約定。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承擔什么責任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給與公司相應賠償。因工作過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可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在公司有管理制度支持賠償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不同,用人單位既是企業財產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業內部的管理者和監督者,所以一旦發生勞動者造成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情況,用人單位就具有雙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勞動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況下讓勞動者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那么企業作為管理者就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且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對價即勞動報酬與勞動者創造的勞動成果具有不對等性,企業作為勞動成果的享有者,更應承擔經營風險。同時,用人單位的每一項工作都由不同的勞動者來完成,如果嚴格要求勞動者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實質是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勞動者身上,這對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來說,不盡合理。因此,通常情況下,只有在勞動者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如果勞動者沒有過失或者僅存在輕微過失,則無需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賠償一、正面回答
員工失誤導致公司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的賠償:
1、如果勞動合同有相關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解決;
2、可以按照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直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是扣除的比例不能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并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也不得少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3、如果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由勞動者直接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分析
從用人單位角度來說,用人單位應及時固定與經濟損失有關的證據,一旦發生爭議,就可以用證據支持用人單位的合法主張。從勞動者角度來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與勞動者的過錯程度及原因大小有關,為此勞動者需承擔與之相應的全額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應當考慮哪些條件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
1、用人單位存在損失;
2、勞動者存在違反規章制度、操作流程或應當遵守的勞動紀律、職業規范等職務侵權行為;
3、損害與勞動者的違規行為是否有因果關系;
4、勞動者是否有主觀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