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用人單位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工作人員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承擔什么責任員工給單位造成損失后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該單位和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約定,各自履行各自應盡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的義務。經濟損失賠償也可以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進行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金額,不能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一般來說,對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賠償,應當限于因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般而言,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應以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
如果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誰來承擔【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他人損害的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典勞動法新規給單位或公司造成經濟損實的怎么處理?民法典對勞動法沒有規定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勞動法是特殊法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民法典沒有對勞動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民法典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 ,但民法典對勞務關系有相應規定。
如果勞務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被提供勞務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提供勞務者應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