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公司補償款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首先你要確定是政府補償給個人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還是公司補充給個人。
1、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對個人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繳納個稅理解是正確的。
相關文件規定如下,供您參考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
離職補償金個稅計算顧名思義離職補償金是在辦理離職時領取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的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那離職補償金怎么計算,你有領夠你的補償金嗎,今天小編教你一招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的16種情形
在下列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或無效的情形中,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其中第1-8項是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第9-15項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第16項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勞動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因此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或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后解除勞動合同的;
(10)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因此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或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后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因此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或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后解除勞動合同的;
(12)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后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要求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14)用人單位宣告破產致使合同終止的;
(1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導致合同終止的;
(16)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般的算法,遵循以下規則: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前述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公式表達就是:經濟補償=在職年限×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需注意,這里所說的工資,應當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有些用人單位僅以基本工資或最低標準工資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是不合法的。
舉例:
張三2008年1月1日入職深圳A公司,2013年4月30日因公司裁員而解除了勞動合同;張三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的十二個月的工資總收入為72000元。由以上條件可知,張三在公司的在職時間為5年4個月,計算經濟補償的在職時間為5.5年;他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為6000元。那么張三的經濟補償為:6000元/月×5.5月=33000元。
如果張三是在2013年7月31日被裁員的,那么張三的在職時間為5年7個月,其計算經濟補償的在職年限就是6年。若張三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仍然6000元,那么他的經濟補償為:6000元/月×6月=36000元。
勞動者月工資過高的經濟補償算法,遵循以下規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舉例:
因為2008年之前的在職年限,在計算經濟補償時,適用08年以前的規定,所以,尚不能舉出現實中能適用此情形的例子。那不妨舉一個未來的例子:
假設2022年,現行勞動合同法仍然適用,且未對本項計算規則進行修改。李四2008年9月1日入職深圳B公司,2022年8月31日因其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調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李四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十二個月的工資總收入為480000元;假設深圳市2021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2000元。
由以上條件可知,李四在公司的在職時間為14年;他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為40000元,高于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的3倍。
所以計算李四經濟補償的工資基數只能是深圳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且他計算經濟補償的在職年限只能為12年。那么李四的經濟補償為:12000元/月×3×12月=432000元。而不是40000元/月×14月=560000元。
2008年前后經濟補償的計算適用不同的規則,應當分段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補償年限從本法施行之日即2008年1月1日起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經濟補償問題,依照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規定執行。
所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是分段計算的。勞動者在2008年之前的在職年限,在新法實施后,可能不能作為計算經濟補償的在職年限。2008年之前關于經濟補償的規定,主要為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其中的主要規定,限于篇幅,這里不再記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閱。
現在只以兩個例子來說明問題:
舉例A:
王五2006年9月1日入職深圳C公司,公司直至他離職時都未給他繳納社會保險費,2008年12月29日,王五以公司未給他購買社會保險為由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已知王五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7000元。
因為2008年之前,并未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能獲得經濟補償,所以,王五以用人單位未購買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其計算年限只能從2008年1月1日起計算。所以他的經濟補償為:7000元/月×1月=7000元。
舉例B:
趙六1993年1月1日入職深圳D公司,2010年3月15日,由D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已知趙六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為5000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在職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但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趙六從1993年到2008年已經有15年的在職年限,但根據2008年之前的規定,趙六在2008年之前的在職年限只能補償12個月工資。
所以,趙六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為:5000元/月×2.5月+5000元/月×12月=72500元。
離職補償金的個稅計算方法一、正文回答
按國家規定:離職獲得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的經濟補償金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的部分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才需要征稅。根據相關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三、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什么時候到賬?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離職補償金怎么扣稅?根據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我國《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五、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他補助費)離職補償8萬需扣稅多少 ,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擴展資料:
離職補償金發放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參考資料: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離職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