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可以的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無論是侵害事故的傷殘鑒定,還是工傷事故的傷殘鑒定都是需要員工康復之后進行的,所以骨折愈合是依然是可以進行鑒定的。以工傷鑒定為例,員工受傷之后需要一定的醫療期: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骨折愈合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了,可以進行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主要在于評判治療終結后的傷殘程度,即對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響程度,在臨床治療效果穩定時進行,適用于對侵害人主張民事賠償。 因此,受害人骨折愈合后,是可以進行傷殘鑒定的,并且,應當在基本愈合的狀態下進行傷殘鑒定。 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骨折愈合了,還能進行傷殘鑒定嗎可以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的,無論是侵害事故的傷殘鑒定,還是工傷事故的傷殘鑒定都是需要員工康復之后進行的,所以骨折愈合是依然是可以進行鑒定的。
以工傷鑒定為例,員工受傷之后需要一定的醫療期:
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蕩,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ǔ鈧园變日稀⒁暽窠浳s、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ǔ羌氨歉]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ǔ谇活~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損傷。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骨折傷殘鑒定是幾級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規定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構成十級傷殘。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損害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單純骨折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則不構成傷殘等級!
骨折后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可以做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了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但是有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骨折恢復好了以后去哪里做傷殘鑒定骨折恢復后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如果需要做傷殘等級鑒定骨折愈合后傷殘鑒定 ,可以到具有做傷殘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去做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