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老百姓土地被占用補償標準如下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占用農民耕地賠償標準每畝是多少征收耕地補償標準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占用農村土地賠償一般怎么賠償占用農村土地補償一般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的補償方法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園、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省轄市郊區按年產值的六倍補償;其他市郊區、工礦區和縣轄鎮按年產值的五倍補償;其他地區按年產值的四倍補償。征用耕地中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各類作物的副產品(不包括蔬菜)按每畝主產品年產量的15—20%計算。征用未結果的果園比照一般果園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新開辟的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該類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時該地林木蓄積量的價值給予補償;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價值的50%補償;征用灌*林地和疏林地,按每畝年產值的三倍給予補償。征用宅基地和鄉(鎮)村公益事業,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使用的集體土地,除按規定給予拆遷補助外,按耕地給予補償。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實際年產值的三倍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
征用耕地,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已下種的按季產值的60—80%計算;已耕作未下種的按季產值的40—60%計算。
(三)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選址確定后,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第三十一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支付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每畝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人均耕地一畝以上的補年產值的三倍;七分以上不足一畝的補年產值的四倍;五分以上不足七分的補年產值的五倍;三分以上不足五分的補年產值的七倍;三分以下的補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二至六倍支付安置補助費。第三十二條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提出安置方案和增加安置補助費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第三十三條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第三十四條經批準收回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長期(五年以上)耕種的國有土地,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劃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已經使用的國有土地,用地單位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的標準給予補償。
農村占用土地怎么賠償農村土地占用賠償標準由侵權人和被侵權人雙方協商,并無具體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的標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占了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他人的土地后造成損失的,被侵占人可以要求侵占人賠償損失,賠償數額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
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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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用他人土地怎么賠償法律分析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仲裁,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私自占用公家占用老百姓土地怎么賠償 他人土地,這是完全的違法行為,根據《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個人承包的土地歸個人使用,他人沒有權利無補償的使用個人承包土地。
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仲裁,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七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