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大連最低工資標準(2021年11月1日起調整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目前仍施行)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
10月28日,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通知,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如下調整:
大連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7592元,同比名義增長(下同)7.0%;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5996元,同比增長5.4%。
受產業布局差異、行業規模發展和地區經濟發展不均衡影響,2017年全省各地區、各行業、各崗位間年平均工資水平參差不齊。
分三大區域看,西部地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水平依然最高,中部地區工資水平最低。西部地區年平均工資是中部地區的1.21倍,與2016年相比,差距擴大0.05.分市縣看,年平均工資最高的澄邁縣是最低白沙縣的1.42倍,與2016年相比,差距擴大0.08.全省18個市縣中,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7個市縣。
分行業看,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最高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是平均工資最低的“農林牧漁業”的3.58倍,與2016年相比,差距縮小0.19.全部19個行業門類中,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8個行業。
2014年大連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4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3611元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月平均工資為5301元。
2022年養老金上漲4%,大連退休人員的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首先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我們在計算我們的養老金之前,我們要先了解,我們的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所組成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當然,部分年紀比較大,退休時間比較早的退休人員還有一筆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這里,我們先來說說基礎養老金是如何進行計算的,我們在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時候,需要用到養老金計發基數這個數據,因此,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這個地方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究竟是多少。
由于大連目前尚未公布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因此我們這里用2021年的數據來作為參考,2021年大連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是8038元。
而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本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如果一個退休人員,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他的社保繳費指數是0.6,社保繳費年限是20年,那么他的基礎養老金就是8038×(1+0.6)÷2×20×1%=1286.08元。
而從這名退休人員社保繳費指數0.6,工齡20年,我們可以大致推算出,這名退休職工的個人賬戶余額是7萬元左右,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賬戶余額除以計發月數,因此這名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70000元÷139=503.6元。
所以這名退休職工的退休養老金,是1286.08元+503.6元=1789.68元。
如果這名退休人員社保繳費指數是0.6,但是他的社保年限是25年,還有5年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這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該如何計算呢?
還是參照上述的計算公式,那么他的基礎養老金是8038×(1+0.6)÷2×30×1%=1929.12元,個人賬戶余額為87500÷139=629.5元。
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而遼寧省的過渡系數是1.4%。
大連市社保繳費基數2022法律分析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高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的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于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在60%—30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大連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