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為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工資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五級為28個月,六級為24個月,七級為20個月,八級為16個月,九級為12個月,十級為8個月工資。補助金發放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其中,五級為18個月,六級為16個月,七級為13個月,八級為11個月,九級為9個月,十級為7個月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本人平均工資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前12個月本人平均工資相比較,采取就高不就低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的原則確定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基數。其中,五級為28個月,六級為24個月,七級為20個月,八級為16個月,九級為12個月,十級為8個月。五級至十級傷殘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但治療工傷復發的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拓展資料:傷殘職工鑒定為1至4級的,按傷殘等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分別為24、22、20、18個月的本人工資;鑒定為1至4級的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其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傷殘津貼的標準為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一級傷殘2000元/月,二級傷殘1890元/月,三級傷殘1780元/月,四級傷殘1670元/月。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以及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下列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019年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及賠償標準(條例)大連市工傷保險就醫和結算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保障工傷(含職業病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下同)職工合法權益,規范工傷保險就醫和結算管理工作,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合理使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工傷保險醫療機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等。
第三條工傷保險就醫實行協議醫療服務。在公開、公正、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協議醫療機構)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本著“因傷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傷病分開”的原則,為工傷職工提供及時、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
第四條參加工傷保險(以下簡稱參保)用人單位的職工發生工傷后,應將受傷職工及時送往協議醫療機構救治。傷情危急確需送往就近非協議醫療機構搶救的,用人單位須在3日內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待傷情穩定后,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在外地發生工傷的職工,可在事故發生地優先選擇協議醫療機構救治。
第五條職工工傷到協議醫療機構救治,用人單位應向協議醫療機構出具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協議醫療機構應主動詢問用人單位參保情況。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出具參保證明的,應向首診醫師和醫療保險科說明情況,并在3日內補交參保證明。工傷職工的醫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待醫療終結或評定傷殘等級后,用人單位可按相關規定憑醫療收據等相關手續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結算。
第六條協議醫療機構對工傷職工治療,實行一日清單和月報表制度,工傷職工出院時,可統一打印費用總明細。
第七條職工工傷治療用藥,參照《遼寧省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工傷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按《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執行,并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文件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第八條職工工傷因傷情需要做動態心電圖、E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檢查、介入放射檢查治療、電子內窺鏡檢查、高壓氧艙治療等大型儀器檢查或特殊治療的,須由協議醫療機構的主治醫師提出申請,經協議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科同意,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方可進行。因搶救等特殊情況需做特殊檢查、治療的,可先行檢查、治療,3日內補辦核準手續。
協議醫療機構應加強對大型醫療設備和特殊治療項目的管理,嚴格掌握診療指征,大型設備檢查的陽性率應達到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九條工傷職工住院床位費用,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普通病房標準結算;因傷情需要入住監護病房的,其床位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監護病房標準結算。入住監護病房的工傷職工傷情緩解后,協議醫療機構應及時調整病房。
第十條工傷職工在本市住院治療工傷的,日伙食補助費標準按照每日26元計算。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經審批后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日伙食補助費標準按照每日37元計算。
第十一條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安置心臟起博器、置換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或治療中使用一次性醫用材料的,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方可使用。使用上述器材原則上應用國內產品,如果使用進口產品價格高于國內同類產品或國內無同類產品的,所發生的費用按70%核銷。
第十二條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轉往異地治療的,須經專科或三級醫院提出轉診意見并附用人單位和個人申請,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方可轉診。異地就醫期間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報銷。
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轉往異地治療的,經備案后可憑火車票、船票、汽車票,每次就醫報銷一次工傷職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費,其中不含火車軟臥票、飛機票。
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轉往異地治療的,經備案后住院前3日內住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報銷,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到外地出差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經外埠醫院搶救已脫離危險期且傷情基本穩定的,應及時轉回本市協議醫療機構治療。職工公派出國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的,境外救治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參照國內同等傷情的平均費用予以報銷。
第十四條職工工作時間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的治療,按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規定認定為工亡的,其醫療費用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以及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先行支付,并依法進行追償。
第十六條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時限申請工傷認定的,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七條職工工傷醫療終結評定傷殘等級后,工傷部位或致傷器官產生新的炎癥或病變需要治療,或工傷部位、致殘器官需要定期實施專科治療的,須持工傷認定手續、傷殘程度鑒定結論,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確認手續。經專家會診確認屬于舊傷復發或專科特殊治療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指定協議醫療機構治療,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經確認需要住院治療的,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協議醫療機構按標準予以補助。
第十八條協議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3號)有關規定,為工傷職工書寫就診病歷、工傷醫療專用處方及出院帶藥量、門(急)診開藥量等,并提供詳細費用清單;因超劑量用藥、藥品超標準收費等違規行為發生的費用,由協議醫療機構承擔。診治非工傷疾病所發生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條協議醫療機構治療職工工傷使用《遼寧省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以外的藥品或提供超出診療項目、設施項目服務的,應征得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同意,辦理自費手續,其費用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支付。協議醫療機構未征求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同意,擅自使用《遼寧省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以外的藥品或提供超出診療項目、設施項目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協議醫療機構承擔。
第二十條協議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做好工傷康復工作。救治的工傷職工住院傷情基本穩定時,對有康復價值的,協議醫療機構應向工傷職工提出康復建議,以便康復協議機構早期介入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工傷職工康復確認、康復管理以及康復費用結算等,按《大連市職工工傷康復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職工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確認需要康復住院治療的,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協議醫療機構按標準予以補助。
第二十一條協議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協議醫療機構不按服務協議提供服務,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按本規定和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書相關條款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服務協議。
第二十二條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參保職工工傷醫療費用的審核和結算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將核定后的協議醫療機構上月發生的費用撥付到賬。用人單位墊付的費用,經核準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即時報銷辦結。
第二十三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工傷保險費用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按時足額結算費用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定點醫療機構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因支付工傷醫療費發生爭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經當事人同意,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或個人騙取工傷保險待遇或騙取工傷保險基金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大連市工傷保險就醫和結算管理辦法》(大勞發〔2004〕6號)即時廢止。
附件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
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及診療科目表
序號
定點醫院名稱
診療科目
1
大連市中心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
大連醫科大學 附屬第一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3
大連醫科大學 附屬第二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4
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5
大連市第二人民醫院
骨外科、腦外科、眼科
6
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
骨外科、腦外科、眼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
7
大連市友誼醫院
骨外科、腦外科、普外科
8
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
普外科、腦外科、手外科
9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一○醫院
骨外科、普外科、胸外科
10
大連市第四人民醫院
骨外科、燒傷科、職業病、腦外科
11
大連市第五人民醫院
骨外科、胸外科
12
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醫院
骨外科、手外科
13
大連造船醫院
骨外科
14
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醫院
燒傷科、職業病、普外科
15
大連遼漁醫院
骨外科、腦外科
16
大連機車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17
大連港醫院
骨外科、普外科
18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一○醫院四○三臨床部
骨外科、手外科
19
武警部隊遼寧省總隊大連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0
金州區第一人民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1
旅順口區人民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2
長海縣人民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3
瓦房店第三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4
普蘭店市中心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5
莊河市中心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6
瓦房店軸承醫院
骨科、神經內科、職業病
27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28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源醫院有限公司
綜合診療科目
29
沈陽軍區大連療養院二一五醫院
精神科
30
大連市結核病醫院
職業病(結核類)
31
大連牟氏醫院
骨外科
32
大連保稅區醫院
綜合診療科目
大連市工傷十級賠償標準一般情況下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十級傷殘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的賠償標準是一次性賠償受傷者本人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的七個月的工資。屬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次還有醫療費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用具費等后期治療恢復需要的費用支持。每個地區的賠償標準稍有差異,但差異不大,具體標準由當地政府規定,相關的計算公式可在網上進行查詢。
大連市工傷十級傷殘應賠償多少如何計算(八)一級至四級傷殘[2]待遇
1、標準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4個月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的本人工資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大連市10級工傷鑒定補償費用有哪些?工傷事故是工作人員在工作單位自己的崗位上難免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工傷事故發生后工作人員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然后做工傷鑒定。那么大連市工傷傷殘等級標準 ,大連市10級工傷鑒定補償費用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大連市10級工傷鑒定補償費用有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十級工傷鑒定能賠多少錢?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大連市工傷賠償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第一點:醫療費.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住院伙食補助費
4、停工留薪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三、工傷職工要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日。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來說,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但如遇企業不簽字的情況,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四、工傷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相關單位負責在24小時內向人事處填報《職工受傷事故報告表》。
2、工資科了解事故發生經過,并收集傷情治療診斷材料,填制《職工傷殘鑒定表》,介紹受傷職工去指定醫療機構作病情鑒定后報處務會研究。
3、必要時,擬定函件及相關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根據鑒定結果,依據相關政策辦理相關事宜。處理結果報處長。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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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工傷鑒定時需要當事人傷情相對穩定,然后去具備一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做鑒定。發生工傷,單位可以幫助工作人員申請鑒定,當事人自己可以申請鑒定。大連市10級工傷鑒定補償費用有哪些?一般包括醫療住院狐貍費用、誤工費用、交通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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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級煤礦工傷鑒定賠償標準是什么
工傷鑒定費是由哪一方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