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法律分析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房屋補償費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民法典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一、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賠償標準
房屋拆遷安置費(包括承租人)=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如商業用房)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三、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民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可以參考以下公式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被拆除房屋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民,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具體計算可以參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還有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民法典關于拆遷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法律分析:關于征地拆遷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43條是對征收補償問題作出直接規定的條款。該條款以“法律”的層級明確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了以下兩點:一是征收行為必須是“為民法典拆遷補償條例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謂“商業開發”不得通過征收途徑推動。該款的規定為征收拆遷套上了“公共利益需要”這一緊箍咒,對減少征地糾紛發生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二是農村征地必須給予被征地農民的補償由以往的3項調整為5項。該條款延續了《土地管理法》的新規,將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此項在原《物權法》中已有體現)明確寫入法律之中。有望有效遏制一些地方“只補地不補房”所導致的遺留問題及其在多年以后造成的新的糾紛。《民法典》第237條中的物權恢復請求權,這里面的“恢復原狀”是實踐中房屋遭打砸破壞甚至部分強拆時被拆遷人可能選用的訴訟請求。若涉案房屋系被錯誤認定為違建,或者并未在征收范圍內而遭“誤拆”,那么恢復原狀是確有必要的。而對于已經被納入拆遷范圍的房屋而言,若其已在強拆中被徹底摧毀成廢墟瓦礫,則通常法院不會支持被拆遷人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被拆遷人可在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后直接主張行政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