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農民工工傷享受待遇如下:農民工工傷享受哪些待遇:1、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1)工傷職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醫療費用全額報銷。(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3)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2、職工工傷或患職業病評定傷殘等級后,享受以下待遇(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傷殘職工本人工資計發,分別為:24個月、22個月、20個月、18個月的標準。同時按月發給傷殘撫恤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的90%、85%、80%、75%。評上護理依賴等級者,按月發給護理費,標準按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分別為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特別嚴重的按60%發給。異地安家的,由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安家補助費,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均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16個月、14個月、12個月、10個月、8個月、6個月的標準。傷殘程度被評為五至六級且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經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由單位辦理因工致殘內退手續,并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在此期間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符合退休條件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3)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職工本人愿意自謀職業并經單位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擇業的,可以由單位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者傷殘回鄉安置費。標準分別為20個月、18個月、12個月、6個月,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內,單位確實難以安排適當工作、職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謀職業的,由單位根據傷殘等級分別按月發給相當于職工本人工資60%、50%、40%、30%的生活費。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并作出調查筆錄;(三)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農民工傷殘賠償法律分析:農民工傷殘賠償包括傷殘津貼補助加一次性傷殘津貼補助金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其中傷殘津貼補助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的90%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按傷殘等級計算的,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的標準來賠付的,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農民九級傷殘政府有補助嗎法律分析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標準為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農村三級殘疾補助標準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我國農村三級殘疾補助標準主要是:一是每月100元補助低保待遇的殘疾人;二是對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按其戶籍類別參照城市或農村低保標準按月給予生活補助;三是對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程度為四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三級、四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言語殘疾人和聽力殘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低保條例》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農村二級殘疾補助標準是多少二級精神殘疾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的補助資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殘疾人二級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屬重度殘疾,申請低保評估家庭收入時按無勞動能力認定。是否能申辦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額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況,然后才是殘疾等級有上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經過公示、初審、復審、審批等相關環節后.方可領取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半年審核制度,即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監護人持殘疾人證、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表格,辦理繼續享受補貼的審核手續。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完善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他社會救助??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采取其他. 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農民工傷殘賠償標準農民工的賠償是按照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來進行的。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我國法律規定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農民工遭遇工傷后,可以申請工傷鑒定,按照工傷等級進行賠付。具體工傷賠償標準為: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一)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農民傷殘國家有什么待遇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5、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6、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7、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的上年度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565元。)24565元*20倍=491300元。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十二)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