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這些費用:
1、醫療費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
5、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賠償醫療事故 致人 死亡賠償標準 : 1、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的 人身損害 進行治療所發生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的 醫療費用 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 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 撫養 人生活費:以死者生產或者殘疾者 喪失勞動能力 前實際撫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撫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撫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 精神損害 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 醫療事故處理 辦法》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五十一條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周歲以上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其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
(一)醫療費。
(二)誤工費。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四)陪護費。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
(七)喪葬費。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九)交通費。
(十)住宿費。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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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賠償哪些費用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醫療機構需要賠償患者方醫療費、誤工費、住宿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一系列的費用。其中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醫療事故死了人怎么賠償醫療事故導致死亡的賠償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首先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時應參考以下因素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但是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手術致人死亡應賠償 :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