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分農村和城鎮戶口的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主要的區別在于賠償的基數不同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法律上對死亡賠償的計算公式都是一樣的,但不同的上年度平均收入對于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是不同的,所以賠償情況不同。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1.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2.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交通事故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有沒有區別有區別。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會區別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其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他項目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的賠償都一樣;如果是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的標準賠償;如果是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賠償;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均為城市,有關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要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嗎?不是分戶口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而是分城鎮標準和農村標準。農村戶口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的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也可按城鎮標準賠償。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賠償標準不一樣。
保險理賠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拓展資料:
保險公司在出險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于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其交通事故分農村城鎮戶口嗎 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后提出索賠請求。
保戶提出索賠后,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后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核定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